客人入住宾馆,损坏了宾馆的东西要赔偿;作为客人,由于宾馆看护不利,东西被损坏,究竟该怎么办?近日,在太原市万柏林区某宾馆内,客人的行李包被耗儿啃咬的事情。在多次交涉中,宾馆方不予理赔。不得已投诉,经过太原市万柏林区市场监管局万柏林所执法人员调解,客人被啃咬的包,终得赔偿。
今年1月29日,来自临汾市襄汾县的柴女士入住太原市万柏林区和平路某宾馆。入住期间,别得都相安无事。可是无意中发现,在宾馆内放的行李包被老鼠盯上了,啃咬了几个洞。
事情发生后,柴女士与该宾馆进行交涉,但终无果。无奈之下,只能向辖区太原市万柏林区市场监管局万柏林所予以投诉。
接到投诉后,太原市万柏林区市场监管局万柏林所立即展开调查了解。
调查发现,柴女士的行李包确实有被老鼠啃咬的痕迹,虽然没有找到“肇事者”——老鼠,但事情发生在宾馆内。
根据《消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第十一条也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1月31日,在太原市万柏林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万柏林所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宾馆方赔偿柴女士382元。对此,双方均表示满意。
本报记者阎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