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个小零件收费上百甚至上千元,明明只是小故障,却被说成核心部件损坏。”近年来,家电维修市场乱象丛生,小病大修、漫天要价、虚假故障、配件以次充好等问题屡见不鲜,成为消费者维权重灾区。记者调查发现,部分维修商家利用消费者不懂家电技术,肆意夸大故障、虚高报价,让消费者花冤枉钱。日前,记者深入调查家电维修乱象,揭露行业潜规则,为消费者避坑支招。
小病大修漫天要价
维修套路防不胜防
“家里空调不制冷,维修师傅上门检查后,说压缩机损坏,更换需要1800元,结果换完还是不制冷,再次检查才发现只是电容故障,几十块就能解决。”太原市民赵先生向记者吐槽,去年自己被维修商家狠狠“宰”了一笔。记者走访发现,家电维修乱象主要集中在四大套路:夸大故障、小病大修,漫天要价、坐地起价,配件以次充好、回收旧件翻新,售后无保障、拒绝保修。
同样困扰的还有市民张女士,张女士毕业后在太原与朋友租房住,“前一阵子窗户坏了,打开关不上,我们人生地不熟的,只能在平台上叫了一个上门维修的师傅,结果人家一看就说要换部件,收费300多,当时嫌贵我们就没换,后来没几天我朋友自己上了点儿润滑油就好了。”
市民孙先生家洗衣机漏水,维修师傅称主板损坏,收费800元,事后他咨询专业人士,才知道只是水管松动,简单维修即可。更有消费者反映,部分维修商家故意隐瞒故障真相,更换非原厂劣质配件,导致家电反复故障,再次维修又要收费。“维修前不报价,修完后漫天要价,不给钱就不让拿走家电,太不合理了。”市民周女士气愤地说。
面对如此多的维修乱象,消费者苦不堪言:“投诉后商家拒不承认,也很难对他们监管,只能吃哑巴亏。更重要的是我们确实不懂,每次遇到问题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采访中,不少消费者坦言,现如今的家电维修已成为“不敢修、修不起”的难题。
漫天要价属欺诈
违规维修需担责
家电维修商家小病大修、漫天要价,是否违反法律规定?记者咨询了山西成诚律师事务所律师闫艳军,他明确表示,此类行为已涉嫌欺诈,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闫艳军介绍,维修商家夸大故障、虚高报价,属于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消费者消费,构成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三”。
同时,《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家电维修经营者应明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不得虚列故障、夸大维修范围、虚报工时和用料,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若商家使用假冒伪劣配件导致家电损坏,还需承担赔偿责任。”闫艳军说。
多方合力
终结家电维修乱象
针对家电维修乱象,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多次开展专项整治,规范家电维修市场秩序,要求维修商家明码标价、公示资质,严厉打击欺诈、乱收费等行为。此外,《中国家电服务标准化白皮书》的发布强调了“标准化”和“用户参与监督”的核心理念,并针对家电服务中存在的服务周期长、收费不透明以及售前售后衔接不畅等突出问题,提出了“服务标准升级+监督管理”的综合解决方案。
闫艳军提醒消费者:选择正规维修商家,查看资质证书,避免找“街头游击队”;维修前要求明确报价,签订维修协议,注明故障原因、维修项目、收费金额;要求更换旧配件,核对新配件品牌型号,保留维修凭证。遭遇欺诈维修,可向12315投诉,要求赔偿损失。
业内人士表示,只有监管部门强化执法、维修商家诚信经营、消费者理性维权,才能终结家电维修“刺客”乱象,让家电维修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余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