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近日,太原市小店区安委会出台《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15项措施(试行)》,推动企业安全由被动型“要我安全”到自发型“我要安全”转变。
小店区安委会表示,将按照这15项措施,持续做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及有限空间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燃气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加强高空坠物和高处坠落、一氧化碳中毒大排查、建筑行业领域等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各街道(乡镇)、各有关部门,切实抓好全区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创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环境。
小店区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15项措施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条件、安全制度、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培训教育、隐患排查等方面,贯穿安全生产全过程。
白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