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26日,记者从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根据《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和化工园区整治提升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安办发〔2023〕87号)要求,每个市2023年底前至少建成一个满足本地化工园区需求的高标准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各市加快协调推进高标准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建设,确保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各市安委办要做好市级统筹协调,全面汇总本市化工园区化工安全技能实训需求,协调当地化工园区,合理调配资源和资金,采取自建,或与有关企业等单位共建,或委托第三方专业培训机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等提供服务方式建设,避免各地各园区实训基地重复建设。
要按照《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指南(试行)》和“十有两禁”要求建设高标准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应包括典型化工设备操作与检维修实训设施、化工特殊作业安全技能实训设施、化工工艺安全实训设施、个体防护和应急处置实训设施、事故警示教育和伤害体验设施以及配套多媒体教室、研讨室、计算机教室等相关设施。要有实训基地运行保障,包括师资力量、课程体系、培训信息管理平台、培训管理、运维管理等。
各市安委办于2023年12月20日前牵头完成建设验收,组织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化工园区,设计和建设单位以及相关专家,按照《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指南(试行)》和“十有两禁”等有关要求进行验收,并于2023年12月25日前将验收结果报送省安委办。
贾鸿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