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吕梁市离石区永聚煤业办公楼“11·16”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国家矿山安监局山西局立即组织开展煤矿井上下防火隐患“双排查”集中整治,切实加强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有效化解和消除矿山企业各类火灾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严防煤矿井下内因火灾。紧盯全省79处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煤矿,紧盯大同、朔州、忻州等北部地区采用放顶煤工艺开采煤矿,紧盯晋中、阳泉等地区现开采15#煤层上覆含磷不可采煤层的煤矿,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喷洒阻化剂、注氮、灌浆等综合防灭火措施,加强采空区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和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严防采空区自然发火。此外,严格井下动火作业和高分子材料管理,严防井下机电运输设备使用不当引发火灾,严格地面建(构)筑物防火管理。
强化火灾风险监测预警,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规定在井下采掘作业地点、密闭处、回风流等关键地点安装一氧化碳、烟雾传感器,调度员、安全监控系统值机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发现一氧化碳、烟雾超限报警或异常,要第一时间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待风险隐患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山西局36个煤矿监察执法小组、5个非煤矿山监察执法小组全部出动,采取36条硬措施,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执法检查“回头看”;督促各市县应急管理部门结合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有关要求,迅速开展“拉网式”风险隐患大检查。成立5个暗查暗访组,由局领导带队,分片区对全省动态排查出的安全上不托底的“不放心矿井”开展执法检查,综合运用停产整顿、上限处罚、通报曝光、约谈提醒、追责问责等手段,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同时,将执法与服务指导相结合,组织各监察执法处对“不放心矿井”开展驻矿蹲点帮扶指导,“一矿一策”帮助矿山企业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朱辉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