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24日,晋中市榆次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出通告,榆次区行政区域内禁止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
通告明确,榆次区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使赵社服中心要强化属地基层治理网格化管理,认真落实发现和报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责任,采取包片包点责任制,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做到不漏“一村一所”,确保每一片区域、每一个场所、每一个重点人群全覆盖。对违反规定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各部门要形成监管合力,形成执法震慑。公安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查处,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急管理部门要对原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场所逐一排查,对摸排出的烟花爆竹要及时报请政府组织销毁;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严防外省烟花爆竹流入;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应急、交通运输等部门,从严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均有权劝阻并向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举报。 (张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