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监察执法十处聚焦“关键少数”,向临汾、运城14个产煤县122座煤矿主要负责人发送《致全体矿长的一封信》,督促其进一步履行法定职责,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2024年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致全体矿长的一封信》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七项职责,并结合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加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重大灾害治理、推进深层次矛盾问题治本攻坚、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等,提出七方面明确要求。
2024年,监察执法十处将把主要负责人履行法定职责情况纳入监察执法重点内容,对因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力产生重大隐患、制约安全生产深层次矛盾问题久拖不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开展责任倒查,综合采取通报、约谈、曝光、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等措施严肃追责问责,切实推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全面从严、全面从实。 (韩雅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