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刘琨)中秋、国庆“两节”前夕,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对全系统廉洁过节、文明过节进行安排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司法部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建议函》相关工作要求,确保全体党员民警职工把“十二个严禁”时时刻刻牢记在心、不折不扣严格执行,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全系统落地生根。
省监狱管理局党委要求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做到“十二个严禁”: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特别是收送礼券、代金券、购物券、购物卡等情况;严禁公款搞联谊宴请、部门之间走访送礼等问题;严禁巧设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及私车公养问题;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严禁违规公款旅游特别是利用公权力免门票游玩,违规接受管理或服务对象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安排,特别是“干部出游、企业买单”等问题;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将地方特产作为媒介和资本谋取私利问题;严禁在扶贫工作中搞形式主义、收送扶贫产品等问题;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禁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日常用餐、公务接待用餐、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出现餐饮浪费现象。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对“四风”问题防反弹、防回潮、防变异的警惕性丝毫不能松懈,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确保廉洁、文明过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政治和行动自觉;要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坚决做到知敬畏、明戒惧、守底线;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提升整体治理效能。
在“两节”期间,全系统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全面自查、交叉检查、点穴检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五查”的方式,切实加强“两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监督检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对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的问题,局党委将严格按照“三个一律”严肃处理:一律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从严从快从重查处;一律在全系统进行指名道姓通报曝光;一律对查处的问题进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