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晋立信

九万“巨款”暖心到来

晋源区法院发放司法救助金解群众危难

  “太感谢了!太及时了!感谢法院的帮助,感谢保险公司的帮助,你们让我的家庭有了继续生活的希望……”申请执行人的儿子赵某(化名)紧紧握着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晋的手哽咽道。
  近日,王晋带领执行干警,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负责人来到晋源区赤桥村,为一起执行案件当事人送去了9万元司法救助金。据悉,这是晋源法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以来发放金额较高的一笔,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执行案件申请人的基本生活、医疗困难,体现了司法温度。该案申请执行标的额14余万元,剩余5万余元由赤桥村党支部书记梁金柱带领全体村民主动捐款予以补齐。至此,执行案款全部到位。

一起事故,雪上加霜

  张某与王某系邻村村民,2018年的一天,王某驾驶四轮低速电动车与步行的张某相撞,造成张某受伤,晋源区公安交警认定王某负事故全责,经鉴定张某构成十级伤残。晋源区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判令,王某向张某支付各项损失共计14余万元。后王某上诉,太原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场交通事故,一起民事纠纷,让双方当事人的生活陷入更加困难的境地。被撞者张某是晋源区西镇村村民,家庭生活困难,这次事故又使她失去了每月不足3千元的收入,撞人者王某是晋源区赤桥村村民,其爱人患有肝硬化,家里是村中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这场交通事故带来的各项费用,把双方本就困难的家庭拉入了更深的泥潭……

一次汇报,启动救助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晋源法院随即向被执行人王某发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启动网络查控,经查其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经依法传唤,被执行人王某到案后陈述其名下并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案件陷入困局。与此同时,申请执行人张某由于受伤致残,后续治疗和日常护理仍需花销大笔费用,全家生活捉襟见肘,难以为继。但执行干警并没有放弃,经深入调查,与被执行人王某所在的赤桥村党支部书记梁金柱沟通后,证实了王某的实际困难。
  根据相关规定,该案符合司法救助标准,在执行干警的帮助下,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提供了救助的相关材料,在对材料严格审查后,执行干警立即逐级上报申请司法救助,王晋强调要把司法手段用足,把问题解决好,顶格救助,顶格推进。该案司法救助程序随即启动……

一场座谈,注入暖流

  座谈中,王晋表示,今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晋源法院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脱贫工作的要求,积极促进司法救助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深度融合,始终把贫困户实际困难放在第一位,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贫困户,及时启动救助程序,在最短时间内予以救助。同时通过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合作,利用保险杠杆将救助金扩大至1.5倍,切实提升救助实效,助力执行工作,也使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温情,体会到国家的关怀。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副总经理胡彦鑫在座谈中表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是保险业的国家队,主力军,我们始终秉承做有温度的保险这一宗旨,发挥救助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把司法救助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案件双方当事人表示,感恩党和国家的关怀,感恩法院的帮助,9万元的救助金是大家心中的一笔“巨款”,有效解决了实际困难,让大家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法外有情,情暖众人心。
  据悉,自2018年底晋源区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作以来,已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额101万元,救助执行申请人25人。

通讯员赵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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