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日6时40分许,四川达州一小区发生火灾,消防救援人员接到报警后立即出警。不料被一辆黑色轿车堵在小区消防车通道上,小区保安及业主多次电话联系,告知车主小区发生火灾,急需挪车。车主得知情况并没有立刻出来挪车而是找各种借口。
火势不等人,消防员们立即跑步赶往火灾现场救援,及时完成了灭火任务,无人员伤亡。约50分钟后,该车主徐某某才现身挪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徐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通行,公安机关依法对徐某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处罚。
据辽宁消防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