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版:视点

浙江加强全装修商品住宅项目交付样板房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全装修商品住宅项目交付样板房管理,提升商品住宅品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发布《关于做好全装修商品住宅项目交付样板房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样板房设置要求、保留期限、现场管理等内容。
  自11月1日起施行的该新政策指出,全装修商品住宅项目应至少设置一套交付样板房。不同装修标准的,应分别设置交付样板房。交付样板房的保留时间,自全装修商品房交付消费者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或者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年。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时,应在预售方案中载明交付样板房的套数、具体位置、装修所用主要材料和设施设备、验收记录等内容。

新华社记者岳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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