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人民法院

古县法院高效执行获当事人点赞

  本报讯(通讯员张宇飞)4月8日,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向古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郭旭明送来一面锦旗:“高效服务公积金,弘扬法治树新风”,表达了对古县法院执行工作的肯定。
  被执行人张某某在古县法院执行局有借款合同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等多个执行案件,在案件执行过程中,通过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账户资金和其他财产情况,对其银行账户和工资收入依法进行冻结,由于工资偿还借款困难,执行局依法查封张某某与其配偶的房产。该房产在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处有抵押贷款且多次逾期,当事人无能力偿还。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起诉张某某要求其一次性偿还贷款,在案件开庭调解后,该院执行局副局长郭旭明深入了解案件情况,连续数天全程参与跟踪案件,短短10天时间,先后与住建局、开发商多次交涉,在借款人张某某外债多,资金紧张以及房产债务纠纷复杂的情况下,郭旭明排除困扰、化解难题,由当事人自行处置房屋,处置后的房款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和房屋的其他费用。一方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另一方面避免了案件执行费、诉讼费进一步加重被执行人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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