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养鸡场的老板从银行贷款,无力归还。近日,太原市万柏林法院执行局办理了这起特殊的案件,用小鸡蛋顶抵贷款,搭建起法律权威与司法温度之间的桥梁。
经查明,某银行诉王某某、乔某某、翟某某、任某某、山西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万柏林区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王某某、乔某某偿还某银行本息646149.98元;被告人翟某某、任某某、山西某公司对上述借款及利息的偿还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判决后,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某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详尽查控后,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经多方联系、走访,了解到王某某在老家开办了一家养鸡场,但由于地处偏远且养鸡场效益不好,目前无力偿还欠款。
执行法官了解该养鸡场情况及鸡蛋市场行情后认为,如果法院强制查封拍卖养鸡场场地及其活物、设备,可能导致养鸡场破产、员工失业。为此,法官多次耐心与双方沟通,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王某某以养鸡场产出的鸡蛋及肉制品按期给付银行,用于顶抵相应贷款,并约定两年内全部偿还完应支付的欠款。
本报记者王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