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勇强 通讯员宋亚娜)为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强煤矿管理工作,规范煤矿生产建设秩序,近日,晋中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制定《晋中市检察机关开展煤矿生产中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
此次专项监督活动将重点对全市煤矿生产中越界开采、违法占地、占用林地、地质灾害、破坏生态环境、煤矿安全、偷税漏税等进行监督。通过全面清查、推进实施和总结整改三个阶段的有效工作,发现一批线索,办理一批案件,形成一套机制,建立一本台账,确保专项监督活动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