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的帮助,让我的生活有了新希望……”申请执行人牛某萍哽咽着说。近日,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经过对救助案件进行详细了解、研究讨论、严格审查,最终决定对13件案件申请人进行司法救助,救助资金463284元,牛某萍就是其中的一名。
2016年6月24日,牛某萍被无证且醉酒驾驶四轮电瓶车的魏某撞伤。经过近两个月的治疗,牛某萍花费了60多万元。经鉴定,牛某萍伤情为一处五级伤残,两处八级伤残。此次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魏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法院终审判决,魏某赔偿56万元,但到现在他只赔偿了1900元。我住院手术费都是和亲戚朋友借的,还有一些贷款。现在我没法工作,只能依靠低保和亲戚接济维持生计,生活太困难了,只好来申请司法救助。”牛某萍说。
平城区法院对案件进行了梳理和排查,对被执行人魏某的资产进行了查询,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致使案件无法执行。根据规定,牛某萍完全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法院最终给予牛某萍司法救助金30000元。
本报记者宋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