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3日,我的朋友圈被一篇名为“沉痛悼念优秀院友周春梅法官”的文章刷屏了。就在前一天,湘潭大学杰出校友、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原副庭长周春梅同志,因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向某为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被向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年仅45岁。朋友圈里的湘大校友自发地转发这篇文章,对周春梅法官的离去表示沉痛的悼念。作为校友,我们永远失去了这位可亲可敬的学姐!
周春梅法官是湘潭大学法学院1995级本科生、2000级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进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成为一名法官。法学是湘大的热门学科,湘大法学院更是引领湖湘法学教育的中流砥柱,我虽然不是法学院的学生,但一直对法学院学生十分敬佩,更不用说我毕业以后也进入了法院系统工作,对于春梅法官的离去感触很深。
她是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要求,坚守为民初心、公正司法、廉洁自律的杰出代表,她用实际行动甚至生命捍卫了原则,坚守了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体现了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在深入了解了春梅法官的事迹后,我对她有了更深的敬意,她身上有太多太多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地方。
不忘初心,坚定信念。“养浩然正气,铸法治精魂”,这是湘潭大学法学院的院训,春梅法官始终牢记院训,对法律心怀敬畏。她在从事法官的17年中,面对人情、金钱,坚持立场不妥协,始终坚持原则,坚守本心。我们要学习她坚守底线的精神,厘清公与私的界限,强化“知敬畏、守底线、存戒惧”的意识。
为民服务,无私奉献。她在工作中,经常不怕麻烦、冒着严寒酷暑到现场组织勘查鉴定。在一起“民告官”案件中,她更是坚守为民情怀,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成功化解了矛盾纠纷。她热心真诚地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始终坚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无私奉献,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公正司法、廉洁自律。春梅法官办公桌上有一块警示牌,上面第一条就是严禁接受礼金礼品,在面对向某偷偷留下的现金和金镯时,她也要想尽办法送回去。坚持公正廉洁司法,坚决拒绝关系人情,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和宝贵生命坚守着公正司法的廉洁底线。
认真履职,钻研业务。从事审判工作15年来,春梅法官所办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因过错被发回或改判,多次获得“办案能手”等荣誉,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她还总结出自己办案的“32字诀”,法院同事们称为“春梅工作法”。她的先生说,她工作起来总有打破沙锅问到底的劲头。在工作中,我们也需要这种钻研的精神,才能不断学习,不断提高我们的业务能力。
我作为一名刚进入法院队伍的新人,工作岗位是档案管理,虽然不是业务部门,但在日常工作中也要和当事人和律师进行沟通,在今后的工作中如何更好地为民服务、更好地开展工作也是我应该不断学习和思考的问题。今后,我要向周春梅等英模们学习,不断从这些先进事迹中汲取力量,以更加饱满热情的精神投入到工作中,做一名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法院人。(作者: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 辛佩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