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勇强 通讯员李政)为深入贯彻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晋中市人民检察院针对河湖治理中的突出问题,联合市河长办对全市河湖流域联合开展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旨在加大涉河湖流域环境破坏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纠正行政机关履职不到位行为,打击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法行为,服务保障河湖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
过往期刊
第2021-05-18期
第2021-05-17期
第2021-05-14期
第2021-05-13期
第2021-05-12期
第2021-05-11期
第2021-05-10期
第2021-05-07期
第2021-04-30期
第2021-04-2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