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记者狄健)为进一步增强幼儿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助推安全习惯养成,温馨提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依法使用安全带,营造交通安全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近日,吕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走进市直机关幼儿园开展了“小手拉大手,一盔一带我先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给幼儿普及骑乘电动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驾乘车辆系好安全带等交通安全知识,带动家长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
活动中,首先让孩子们集中在幼儿园操场观看吕梁交警骑警队表演,同时由骑警现场讲解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邀请小朋友与骑警一起互动,骑警讲解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其次,交警在操场表演交通指挥手势操,让孩子们了解交警指挥手势语,并通过让孩子们观看交通安全动画片,民警讲解交通安全标志,让孩子们认识交通安全标志,明白交通标志的重要性。最后,交警与幼儿园的孩子们合影,留住美好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