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魏巍)在遇见熟人赵某后,高某某与其嬉闹在一起,却没想到这一次嬉闹造成赵某不幸去世。近日,平定县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高某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经审理查明,2020年9月26日16时许,被告人高某某在平定县某快递公司分检中心工作时,遇到帮助女儿取快递的赵某,因二人以前相识,就相互开玩笑戏耍并抱拽在一起。之后,两人不慎摔倒在地,赵某后脑部着地受伤。经送平定县人民医院和阳泉市第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河北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赵某符合颅脑损伤继发坠积性肺炎和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诉讼中,被告人高某某家属、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阳泉某快递有限公司负责人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由被告人高某某赔偿被害人家属12万元,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阳泉某快递有限公司赔偿被害人家属3万元。上述款项已履行完毕且被害人家属对被告人高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高某某在与他人玩闹过程中过失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应予依法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案发后,被告人高某某在明知被害人家属报警的情况下,在被害人家中等待警察到来,且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高某某认罪认罚且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取得其谅解等情节,可酌情从轻处罚。其他合理的辩护意见,法院量刑时予以考虑。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综合考虑本案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判决被告人高某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法官说法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已预见到而轻信能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必须具有间接的因果关系,即被害人死亡是由于行为人的行为造成的。这里死亡包括当场死亡和因伤势过重或当时没救活条件经抢救而死亡。否则,行为人不应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的过失行为致人重伤,但因其他人为因素介入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只应追究行为人过失重伤罪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