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人民法院

运城中院发挥职能助推生态司法保护

  本报讯(记者曹佩 通讯员聂向旭)在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中,运城市中院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立足本职,履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职能,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服务和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
  今年以来,该院创新提出“巡回审判、公益诉讼、宣传教育”的工作思路,从机构设置、制度保障、工作原则、能力方法等多方面细化务实举措,制定了《关于为黄河流域(运城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实施意见》,指导两级法院环资审判工作。
  该院建立专业审判团队,把环境保护作为维护群众公共利益的重要举措,指导13个基层法院均成立了环资审判团队,保证了环资案件审判的专业性。环境资源案件通常涉及刑事、民事、行政等两种及以上的法律关系,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并需要辅以专业的环境科学知识。今年以来,运城中院安排环资法官外出培训,建立了环资审判工作微信群,分享各地环资审判动态、经验做法,学习最新出台的环保类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不断提升专业化审判水平。同时注重运用典型案例,发挥司法裁判的引导作用,推动建立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把修复生态环境摆在优先位置。积极开展环保法治宣传,对有影响的环资案件、公益诉讼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等旁听庭审。
  针对运城地域特征,该院加强对中条山脉、吕梁山脉、稷王山脉以及沿线的滩涂、洼地的生态保护,重点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河道挖砂、违法占用耕地、基本农田取土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盗掘古墓葬和古文化遗址犯罪。今年以来,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刑事一、二审案件76件,通过巡回审判、现场开庭等方式审结5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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