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女子因谎报警情,被怀仁市公安局依法处罚。 9月7日,怀仁市公安局接袁某报案称,当日15时许自己在家被一名男子强奸。接警后民警立即组织警力展开案件调查工作。问询过程中,民警注意到报案人言辞闪烁、词不达意;进一步调查发现,“侵害人”根本没在袁某所述的时间段内出现过,且袁某陈述的其他细节与民警掌握情况完全不符。经民警耐心做工作,袁某承认了自己因婚外情被丈夫发现,遂编造谎言报假警,企图蒙混过关。 目前,袁某因谎报警情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本报记者曹振源
过往期刊
第2021-09-10期
第2021-09-09期
第2021-09-08期
第2021-09-07期
第2021-09-06期
第2021-09-03期
第2021-09-02期
第2021-09-01期
第2021-08-31期
第2021-08-3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