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骞敏 刘涛)近日,省司法厅党委政治巡察一组、政治巡察二组分别进驻长治监狱、潞城监狱开展政治巡察。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石玉泉,省司法厅党委巡察一组组长岳建荣,省司法厅党委巡察二组组长李志远、省监狱管理局党委政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张俊生等出席动员会。
会上,巡察组阐释了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以及中央、省委和省厅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要求,强调了重点巡察内容和巡察工作方法,并对扎实推进政治巡察工作提出要求:一要积极配合,全面落实被巡察党委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督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二要统筹协调,处理好巡察和日常工作的关系。要坚持巡察与监管安全相结合,巡察与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相结合,巡察与防疫工作相结合,确保巡察与日常工作两不误,双促进。三要畅通渠道,鼓励实名反映情况。要在巡察组驻地及其他醒目位置张贴公告,开通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由专人负责接收反映和举报。
石玉泉强调,一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开展政治巡察是厅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要把巡察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二要积极支持配合,创造有利条件。要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主动,以正确的态度、负责的精神、饱满的热情,全方位做好配合和保障工作,做到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强化组织、积极配合,即知即改、突出实效。三要严守政治纪律,营造良好氛围。要严格遵守巡察纪律、加强宣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