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武晓欢)近日,太原市万柏林区检察院对唐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召开了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相对不起诉理由和法律依据等进行了详细、全面的阐述。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注意到,唐某某为一名高中在读学生,案发时刚满18周岁,因法律意识淡薄,轻信他人,触犯法律红线。检察官认为,如果一诉了之,很容易导致不良社会后果,相较于处罚,教育更具有意义,拟对唐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与会听证员充分发表意见、认真评议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唐某某表示,将珍惜这次机会,以后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好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