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通讯员张文兵)9月14日至16日,由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社会委主任委员李俊平,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工委主任、社会委副主任委员高云梅,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岳鹏等有关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交口、石楼、临县,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山西省消防条例》(以下称“一法一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深入消防救援站、行政审批大厅、水头镇第一社区、广武庄村、明德小学、王府井购物中心等地,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消防“一法一条例”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队伍建设发展、消防装备配置、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审批、设施等进行检查。
其间,召开了执法检查汇报座谈会和反馈会,各县政府对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工作总体情况进行了汇报;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对本行业的工作落实执行情况进行了汇报;岳鹏代表执法检查组就贯彻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反馈。
检查组对各地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结合执法检查情况,李俊平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要压实消防安全法定责任,各级政府及行业部门要依法行政,认真学习“一法一条例”,并按照法律赋予的权利和责任,认真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扎实推动“一法一条例”进一步贯彻实施。要精心组织实施,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相关配套法律意见和措施,全面排查各类火灾隐患、做好消防宣传,营造良好消防安全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