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东曙在左权县检察院调研
最高检、省检察院、平遥县检察院联合开展司法救助回访
晋中市检察院、寿阳县检察院监督违法建筑物、设施拆除
介休市检察院检察长梁爽进企业调研,助企业发展
榆社县检察院检察官在浊漳河巡河
和顺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昔阳·太原理工大学法治智库合作基地”揭牌仪式
当前,晋中市检察机关锚定一流目标,以“1441”为推动晋中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路径和方法,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生动实践中,依法能动履职,埋头苦干、勇毅前行,用崭新的工作业绩,以检察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用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回顾来时径,苍苍横翠微。在此,让我们一起回眸晋中检察机关走过的不平凡历程,看他们如何亮出高质量发展的检察答卷。
晋中检察
精心打造典型案例
2022年,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新一届党组提出推动晋中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路径和方法:牢固树立“一种理念”,即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协调推进“四项工作”,即贯彻《意见》再深入、“四大活动”再推进、“四大检察”再发力、“三个规定”再落实;努力建设“四型机关”,即学习型、团结型、活力型和清廉型;奋力追求“一个目标”,即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晋中市两级检察机关紧紧围绕“1441”工作路径和方法,将新时代检察理念融入履职行动,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担当精神,办理了一批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案件。平遥县检察院办理的闫某等人污染环境案入选全省典型案例,灵石县检察院办理的贾某国挪用资金案、平遥县检察院办理的李某林挪用资金案分别入选省检察院涉民营企业检察监督典型案例,左权县检察院办理的李某等66名农民工支持起诉案入选全省检律协作优秀案例。开展涉民生领域民事执行专项监督,平遥县检察院从个案出发,主动利用数字化平台挖掘类案监督线索问题,及时向法院提出依法规范使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检察建议,该类案监督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榆次区检察院办理的督促履行保障校园出行安全职责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典型案例。晋中市检察院与昔阳县检察院共同办理的李某丙诉某县政府撤销建设用地使用证监督案,获评2021年度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优秀案例。
榆次检察
强制报告护“未”成长
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地生根,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综合全面的司法保护。该院联合强制报告制度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共同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树立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共同研究出台《榆次区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共建优势互补保护氛围;联合教育局对全区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进行全覆盖培训,为制度落实提供基础保障。该院以个案办理为突破口,对案件中暴露的共性问题,以检察建议督促整改、以线索移交执纪问责确保制度执行。针对娄某某、陈某某涉嫌故意杀人案,罗某某猥亵儿童案中发现的问题,向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存在问题的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涉案单位切实查找管理漏洞、强化主体责任、明确救助义务。就娄某某、陈某某涉嫌故意杀人案相关部门未及时履行报告义务,导致未成年人被家暴致死,向榆次区监察委员会移送线索,监委给予相关人员政务处分,本案是全省首例因相关责任人未严格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被监委予以处分的案件。
太谷检察
创新履职实现共赢
太谷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为切入点和突破口,最大限度发挥诉前检察建议功能,督促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最大限度维护生态环境。2021年5月17日,媒体曝光太谷某公司生产中存在污染环境行为。该院快速反应,积极履职,于5月19日立案,随后向市生态环境局太谷分局发出检察建议,对污染企业作出处理,开展公开听证。同年11月26日,经上级检察机关审查,同意对该案终结审查。办案中,该院与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有效对接,共商治污措施,健全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提起环境损害民事公益诉讼,相关企业主动缴纳环境损害赔偿金359万余元,切实解决生态环境损害修复“高成本”问题;为企业把脉问诊,构筑依法治理与合规经营“同心圆”。通过创新履职方式,实现保护生态环境、服务民营企业、保障地方经济发展的双赢共赢多赢。
介休检察
能动司法担当作为
2021年以来,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坚决落实“少捕慎诉慎押”,依法对6名涉罪民营企业家作出不起诉决定。针对企业管理漏洞开展专题讲座,并制发检察建议30份,引导企业合规化建设。妥善办理洗煤企业涉税案件,最大程度保障企业的生存发展,这一经验做法被写入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理念,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在介休市法院设立晋中首个检察机关便民服务点,办理涉农民工支持起诉案件44件;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为农民工讨回欠薪22万余元。在人民调解中心设立“检调对接工作站”,为27名农民工追回近20万元劳动报酬。检察官致力于办理好一件件小案,有力保障农民工等群体的合法权益。
祁县检察
公益保护机制见效
祁县人民检察院围绕绿色发展理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积极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公益保护工作机制落实。建立“检察长巡河常态化、干警巡河日常化”的巡河责任制,及时发现和纠正破坏水资源与环境的违法行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与河长办、相关行政机关共同建立重要工作协同推进、重大案件联合督导、案件线索相互移送、调查取证协作配合,以及碰头会、联席会等机制,为协同推进河湖治理保护提供制度保障。综合运用磋商、听证、检察建议等方式,聚焦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法,打造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新格局。在“携手清四乱,保护河湖生态”百日会战行动中,发现祁县昌源河贾令桥下游1500米处,天然气分输站铺设管道上方土堰存在阻碍行洪安全隐患,该院多次与县水利局、分输站会商研讨,通过新管线铺设等方式,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和顺检察
用情帮教指引“航程”
和顺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马某等8名未成年人涉嫌聚众斗殴一案中,鉴于马某等8人系未成年人,且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主动赔偿并取得谅解,依法对8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并分别确定了6-12个月的考察帮教期。在考察帮教期间,该院联合多部门开展多元素、立体化帮教工作,努力挽救、教育、感化涉案未成年人。以“令”导航,促进亲子关系改善。通过调查发现,8名未成年人家庭存在关爱缺失、父母教育不当的深层次问题,和顺县检察院向8个家庭送达了督促监护令,并对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以“志”助航,引导参与社会实践。组织引导5名涉案未成年人投身战“疫”一线,用实际行动助力家乡疫情防控。活动结束后,5名涉案未成年人均获得志愿者服务证书,从中体会到为社会贡献力量的快乐和幸福感。以“情”护航,激发热情回馈社会。组织8名涉案未成年人以志愿者身份,参加和顺县红十字会组织的应急救援培训,让涉案未成年人掌握了急救知识和心肺复苏、创伤包扎等操作技能,并顺利通过心肺复苏实际操作考试。通过培训,强化了涉案未成年人尽己所长、回馈社会的意识,全面有效提升了帮教效果。
昔阳检察
勇于开拓蹚出新路
昔阳县人民检察院以高质量发展2022年工作矩阵为载体,以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期盼为切入点,忠实履行职责,奋力开创昔阳检察高质量发展新局面。2021年以来,昔阳检察工作创下多个“首次”,走在全市前列。研究出台《昔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轻微刑事犯罪案件适用酌定不起诉工作指引(试行)》,是晋中首家针对轻微刑事案件适用不起诉的专门性规定;出台《昔阳县人民检察院非羁押人员佩戴电子手环实施办法》,开启“云”监管,是在刑事诉讼中探索运用大数据电子监控手段的首家晋中检察机关。挂牌成立全市首个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与相关单位联合出台《关于构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的实施意见》,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向“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方向发展。召开首例刑事申诉案件听证会,以程序公开透明保证实体公平正义。晋中首家将未成年人保护目光投向执行领域,监督法院对未成年人抚养费优先执行到位。紧紧抓住省委推进校地合作机遇,“昔阳·太原理工大学法治智库合作基地”落地,依托基地积极创新检察工作机制,率先在全市成立“昔阳县人民检察院·太原理工大学郭恒博士工作室”,从理论和工作机制创新上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灵石检察
党建红引领检察蓝
2021年以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瞄准新时代人民检察工作的发展前沿,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通过宪法宣誓活动、建党100周年“七个一”系列活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等铸忠诚检魂。办理的灵石县森林公园交通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年度全国公益诉讼优秀案件;办理的一起抗诉案入选全省典型案例;办理的一起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被写入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在全省检察机关新时代检察监督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第四次会议上,就办理贾某国挪用资金案的经验做法交流发言;两件刑事案件被评为全市典型案例;发出全省首份“督促监护令”。队伍比学赶超蔚然成风,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业务标兵、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县级担当作为干部、灵石“最美工匠”称号等均榜上有名。该院连续十余年保持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和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荣获“平安山西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榆社检察
挥组合拳办精品案
榆社县人民检察院牢牢把握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的工作目标,办理精品案件,全面提升办案质效,有效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扎实推进、争先创优。办理的督促治理浊漳河河道非法采砂公益诉讼案,通过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同向发力,打出有效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组合拳,2022年,该案件被省院、省河长制办公室、省黄河河务局评为涉水典型案例。2018年7月1日,该院接到群众举报称王某等人在河道非法采砂,经调查取证,认为符合行政公益诉讼立案条件,于7月2日立案。随后向县水利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先行修复被破坏的河道。同时,该院向公安机关移送非法采砂犯罪线索,并于2019年1月31日向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王某等人被判刑,国家矿产资源损失及河道修复治理费用85.5万元全部履行。
左权检察
聚焦“四看”稳步前行
去年以来,左权县人民检察院聚焦数据、案例、经验、先进“四看”标准,锚定“立足新起点、争创新业绩”工作目标,各项检察工作在稳步推进中实现新提升。从数据上看,59项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标志性指标全面提升进位,40项进入全市前三,26个指标全市排名第一。从案例上看,办理的曹某等28名农民工欠薪纠纷支持起诉案,被评为山西省检察机关“支持农民工起诉助力脱贫攻坚”十大典型案例;督促保护八路军杨家庄工厂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十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翟某某申请执行行政处理判决检察监督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十大行政诉讼监督典型案例。从经验上看,“多方调解+公开听证”妥善办理“小案”工作经验被《检察日报》刊发;《求索创新精监督,履职服务为民生》民事检察办案经验在全省推进会上交流;“重温红色经典,讲好左权故事”读书班活动被《人民公安报》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栏报道;“五化”路径打造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示范点入选学习强国。全院上下呈现蓬勃进取、团结奋进的良好发展态势。
寿阳检察
培育“四气”聚力发展
寿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改革创新的理念引领发展方向,以改革创新的方法破解发展瓶颈,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驱动高质量发展,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培育法律监督的“底气”;通过优化环境设施,提振干警精气神、向心力与凝聚力,培育争创一流的“士气”;通过招录干警,提拔优秀年轻干部,为检察队伍注入新血液、新活力,培育斗志昂扬的“朝气”;通过开展各项活动,激发全体干警永葆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担当作为,培育追求卓越的“勇气”。2021年,该院59项山西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标志性指标中,有33项进入全市前三,综合排名进入全市第一方阵;在寿阳县宗艾镇下洲村设立全省首个“平安建设”乡村联系点;控申检察信访接待室荣获第十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微视频《我记得你》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三微”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一等奖。同年,该院与晋中市检察院联合办理的督促保护土地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回头看”跟进监督典型案例;寿阳县羊头崖烈士纪念设施疏于管理公益诉讼案,刘某某贩卖毒品、孔某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案,李某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持有弹药抗诉案3起案件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平遥检察
争创一流检察业绩
平遥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谋划、高水平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充分协调发展,为服务保障全方位推动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国际旅游城市积极贡献检察智慧,保持了“晋中市精神文明单位标兵”“山西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办理的梁某某姐弟俩救助案入选最高检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典型案例;李某林挪用资金案入选山西省检察机关涉民营企业检察监督办案典型案例;史某某贩卖毒品案入选山西省检察机关办理毒品犯罪典型案例;投资80余万元建成平遥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全省检察系统作经验交流,《检察日报》等媒体广泛报道平遥检察特色亮点工作和办案成效,各项检察业务齐头并进,得到上级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肯定和赞誉。
本版供稿李建芳 卫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