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办案不仅要符合法律条文这个‘文本法’,更重要的是努力做到符合人民群众感受这个‘内心法’。怎样才能做到天理、国法、人情有机统一,我认为践行好‘店小二’理念,办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一起‘小案’就能实现。”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卓英形象地比喻道,“小店检察院就是小店的‘店小二’、人民的服务员。”
“店小二”本意是各种服务门店的工作人员,其职责就是做好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工作。“店小二”必须“迎客三分笑、引路半弯腰”,不仅要让顾客满意,还须得到掌柜认可才能算称职。那么,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在法庭上慷慨激昂、掷地有声的检察官如何与“店小二”联系在一起?
变身“店小二” “眼疾手快”解民忧
党性是检察机关的根本属性,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自2021年以来,小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就提出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转变司法理念,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发扬“店小二”理念,更好地为大局服务,把政治忠诚、担当尽责体现到全方位服务保障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为实施“七区战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群众安居乐业贡献检察力量。
“你们那边的白菜多钱一斤?”今年4月,太原市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各社区采取不同程度的防控措施,生活中的蔬菜采购问题成了居民最关注的话题。
心怀“国之大者”,依法能动履职。小店区人民检察院院党组敏锐地洞察到这一不稳定因素,迅速行动起来,了解到蔬菜、水果、粮油等生活必需品货源充足、品类丰富,价格总体稳定,但有极少数的商家利用居民焦虑心理,趁机变相哄抬物价。
在得知群众反映个别商家抬高蔬菜价格的情况后,受疫情防控限制,该院党组立即发动全院干警和亲朋好友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对所居住小区的各类蔬菜价格和销售方式进行咨询统计。同时运用检察智慧,利用微信小程序制作蔬菜价格“询价表”,实现线上实时填录,广泛收集各社交平台中与抬高菜价相关的信息,并就反映强烈的蔬菜打包销售和以盲盒形式销售蔬菜的情况进行核实。
经深入调查了解,“蔬菜盲盒”乱象较为突出。部分商家事先将菜品打包,以高于市场价出售,不告知菜品品类、名称、单价等信息,消费者也无法自主选择蔬菜的种类。除此之外,个别蔬菜销售点出现在售商品未明码标价、销售价格偏高的现象,店内推出的蔬果套餐也仅标注了套餐总价。
物价稳则民心安。为促进以上问题尽快解决,尽快稳定社会大局,小店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开通线上办理立案审批通道,并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力度,持续关注疫情防控形势下居民日常生活用品供需,确保辖区内民生商品价格稳定,让人民群众买得起、吃得好、有保障。同时,建议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对价格违法行为特别是对哄抬防疫用品、民生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及时依法进行查处,切实维护相关市场价格秩序。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迅速就检察建议中提到的违法行为深入核查,对某商家推出蔬果套餐变相抬高售价的行为进行查处,责令其整改,并在辖区各集贸市场开展监督检查,要求各商户明示商品价格,避免哄抬物价行为。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民心如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店小二’理念也是公仆精神,检察官作为一个称职的‘店小二’必须要从店主的角度思考问题,心系店铺的兴衰荣辱,既要脑勤、口勤、腿勤,积极主动;也要替店主分担忧困,而不能事不关己冷眼旁观,戳一戳才动一动。”第四检察部主任陈晋辉回想起5个月前应对哄抬菜价风波总结道。
“小案不小办” 走心更走实
去年,经营早餐的犯罪嫌疑人苗某某等5人制作油条时,为提升口感,在制作油条过程中仅凭个人经验添加了超量的由明矾和小苏打组成的起泡剂,使油条蓬松、绵软。明矾中含有铝元素,铝进入人体后主要积聚于骨骼,过量摄入容易引起骨质疏松等身体不良反应。案件发生后,小店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郝怡提前介入侦查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均为早餐从业人员,早餐经营是其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几人均表示认罪悔罪。
在案件基本事实查清、主要证据已经固定的情况下,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家庭生活情况,为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她建议对苗某某等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与此同时,案卷中一份检验报告引起了她的注意。检验报告显示,小店区辖区内送检的9处早餐店制售的油条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铝残留量超标的情形。
油条虽小,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却是大事。为此,郝怡立即申请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审查发现涉案各早餐摊点、店铺制售油条过程中,为提升油条口感往往仅凭个人经验多量添加起泡剂,并且此种情形并非个例,而是普遍存在于辖区内各油条制售摊点。但此类情况未被重视,部分经营者也表示,未收到相关行政监管部门的提示和培训,从中反映出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在监管检查,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方面存在漏洞,致使食品安全隐患持续存在,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该院随即邀请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行政机关代表参加听证。大家一致认为,油条虽小,却折射出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漏洞,食品安全事关百姓切身利益,支持检察机关依法进行监督。行政机关代表也表示,将严格按照检察机关建议内容,依法查处相关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并及时作出行政处理,加强对辖区内餐饮摊点的普法和巡查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根据听证会形成的意见,该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迅速在全区范围内持续开展早餐油炸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召集10个市场监管所负责人召开专题约谈会,对“问题油条”进行通报。对辖区内油炸类食品铝含量及炸货用油酸价、极性组份、苯并芘等进行了100余次实验室检测,检查早餐经营单位355家次,督促整改规范72家,取缔7家,并将早餐食品安全列入常态化执法监督范围。
对照“店小二”理念,不管办理的案件是大案还是小案,小店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均以一流的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最满意的服务,用勤奋敬业的姿态对待案件,以“求极致”的目标,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起案件。
在小店区人民检察院的号召下、“店小二”理念的引领下,本可以在很短时间就可以办理完的小小油条案,却花费了办案检察官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她表示,虽然累,但是她内心很充实、很踏实,从启动公益诉讼到召开听证会再到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一套流程下来,让她深深地体会到了“小案”中的大作为。提及此案,她脸上洋溢着藏不住的满满幸福感:“至少现在我的家人、挚友,我身边认识的、不认识的人每天都可以放心地去吃早餐。”
“小案不小办”。今年3月,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部署开展“依法能动履职、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专项活动。小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持续谋划推进,始终将专项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和该院检察“质量建设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作为持续推进“检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将专项活动延伸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同时,该院还专门以“小案大情怀”为专题,梳理出类似小小油条案的典型案件,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小案大情怀”专栏推送32个典型案例,累计2万余人次通过案例感受到检察官忠诚守护公共利益的检察担当和为民情怀。
“如我在诉” 传递检察温度
虽说“店小二”只是跑堂打杂,那也要有真功夫才行,要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新方法,学到真本领,打牢基本功,要有几把刷子,才能适应新要求。在弘扬“店小二”理念的引领下,小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创新性地向更深层次拓展提出:要练就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硬功夫,就要先传递检察温度,先做到“如我在诉”。
什么是“如我在诉”?“公诉人要从公诉席上走下来,和人民群众站在一起,站在被害人,甚至是被告人的立场去思考他们的诉求,这就是‘如我在诉’。在办案过程中要做到理念先进、基础扎实、办案精细、素能过硬,充分发挥案件高质量发展咨询委员会的作用,以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为雏形,以检察委员会为议事主体,群策群力,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该院副检察长许韶琛解答道。
一起案件中,如果当事人经济条件好、有赔偿能力,往往能够通过赔偿获得从宽处理的机会。如果当事人经济条件差、赔偿能力弱,常常无法与被害方达成刑事和解,不能获得从宽处理的机会。如何在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还能起到修复社会关系的作用,引导形成诚实守信良善的社会风气。
在“店小二”理念的引领下,在“如我在诉”理念基础上,2021年11月11日,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法院、公安、司法、公证处召开联席会议,制定出台《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提存制度”),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上切实化解社会矛盾,更好地发挥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职能作用,充分依法保障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2月23日,为教育挽救在校大学生犯罪嫌疑人郝某某,依郝某某家属申请,按照提存制度的相关要求,该院邀请小店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太原市司法局公证处公证员召开联席会议,经会商,最后在提存程序、提存办法、提存金额等方面形成一致意见,在郝某某提存赔偿保证金后,承办检察官孟晓宇结合案情,征求被害人的意见,依法对郝某某作出无逮捕必要的决定。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成为我省检察机关适用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的首案。
在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全面了解社会犯罪形态的基础上,小店区人民检察院正是以“如我在诉”的境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传递检察温度,做到“真重视”“真更新”“真落实”。
“除了被害人,我们将关注的目光投射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充分保障其诉讼权利,对于合理诉求、现实困难,给予其言语温暖、精神关怀和实质帮助,以最大限度实现改造效果,有效促进减少社会对抗,消弥戾气,以‘我心中的善’帮助他们更好地回归社会和家庭。”孟晓宇如是说。
践行“店小二”理念 做好守门人当好勤务员
“我的请假外出申请已经审批通过了,谢谢检察院为我们公司解决了难题!”日前,小店区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某给小店区人民检察院打来电话,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张某某是小店区某公司重点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因犯罪被判处缓刑成为社区矫正对象。今年3月,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让社区矫正对象出得去、管得住”的要求,保护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化解规范监督与发展需要的矛盾,小店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小店区司法局对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情况开展专项调研。通过走访、调查等方式,工作人员深入了解了全区45名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的真实经营情况、司法所办理外出手续的情况及相关实务规定,发现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反映的请假批准难、手续不方便等问题比较集中。
在调研的基础上,该院与区司法局经过深入研讨,联合签署了《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及法律监督相关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外出办法》),形成优化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14条意见。
检察官作为“店小二”,本职工作就是服务,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店铺的生意。第三检察部主任王艳认为:“践行新时代‘店小二’理念,就是要尊崇‘主动、热情、细致’的服务标准,要做好守门人,当好勤务员,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情怀,心中有党、肩上有责、眼里有活,谋事一盘棋,干事一条心,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全心全意服务好企业,服务好发展。”
张某某是小店区《外出办法》实施后首个提出紧急外出申请的社区矫正对象。按照此前的规定,她必须在外出前三天提出请假申请,且审批手续繁琐,等待时间长。《外出办法》实施后,张某某在提出申请的当日便手持假条,安心前往项目所在地处理工作事宜。在拿到准假审批后,张某某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按时签到打卡,表示一定尽心尽力做好企业工作,不辜负司法机关的关怀和期望。
践行新时代“店小二”理念,要与当前全省大力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相契合,在助力产业发展中敢担当、善作为。2021年7月,该院受理了一起破坏军事通信案,某地产企业项目工地在施工时,挖断军用通信备用线缆,抢修用时128分钟。为充分发挥刑事威慑和合规激励的叠加效应,小店区人民检察院在涉案企业自愿开展合规整改的情况下,向企业送达了《企业合规相关事项及权利义务告知书》并督促其提交合规计划,同时,委托第三方监管人对企业合规建设情况进行监督评估。
自启动合规工作后,承办检察官王文娟以“为民办实事”为切入点,多次深入企业走访座谈,为其提供精准的合规帮助;第三方组织对其合规计划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和考核,整改期限届满,出具考察评估意见书和验收合格证明。今年5月11日,该院对涉案企业开展合规建设的情况进行监督、考察和验收。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验收以线上视频会议形式进行,首次实现“云验收”。后经公开听证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方谅解,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效果良好,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不起诉意见。
检察机关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企业合规试点就是一项集末端处理与前端治理于一体的履职创新。今年5月25日,小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此案作出不起诉决定。通过此次协助企业开展合规工作,把检察工作延伸到检察服务,给了涉案企业一次重生的机会,更给本地企业上了生动一课,增强了企业守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
践行“店小二”理念,把检察工作延伸到检察服务,是工作主动性的转变,更是履职理念的转变。小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闫锦萍 董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