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中院在平遥察院博物馆开展沉浸式中心组学习
榆次区法院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
祁县法院法官和调解员共同化解纠纷
寿阳县法院执行法官为双方当事人调解
太谷区法院干警在社区宣传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
近年来,晋中市两级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党建工作为龙头,发动红色引擎驱动力,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创新审理理念、多元化解纠纷、破解执行难题、延伸司法服务、提升审判质效等方面有了新成效,用实际行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介休市法院 速裁团队展现新亮点
为切实贯彻“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审判理念,介休市人民法院成立速裁团队,制定管理办法,实现从立案到分流、调解、速裁各环节全覆盖,不断探索出一条“分调裁审”的新路径。该院速裁团队成立一年来,共审结案件1000余件,2022年季度考核中结案率均达到100%,调撤率达到70%。
在工作实践中,介休法院速裁团队不断调整完善队伍结构,实现从“1+1+2”到“1+1+3”再到“1+1+4”的审判团队模式,即由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4名司法辅助人员组成。根据案件实际,确定司法调解和速裁审理的不同工作思路,6名成员分工明确,相互配合,为案件快速审结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为让当事人真正感受到司法审判的快捷高效,速裁团队不断简化诉讼程序,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提高了司法效率。
2022年7月,在审理一起因网上交易汽车零部件产生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因诉讼金额较小,速裁团队通过电话促成双方调解,但考虑到原告身处外地和疫情防控的现实情况,速裁团队法官通过多元调解小程序让双方线上签字确认,并通过电子送达平台为当事人送达调解书,被告当即通过微信向原告支付相关费用。
当前,诉前快调、立案快审、调判结合、司法确认已成为该院速裁团队的日常办案模式,高效率低成本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探索优化司法服务最优解,让群众真正体会到获得感、幸福感。
昔阳县法院 积极探索党建新途径
昔阳县人民法院根植红色沃土,高扬党建风帆,积极探索“常态化管理、特色化推进、一体化发展”党建新途径,积极开展“五个三”党建工作,倾力打造“红色党建·金色天平”党建品牌,为经济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通过抓政治教育、思想教育、警示教育,在思想旗帜引领中铸魂;严格强化组织构架、规范组织生活、完善制度机制,在清廉法院打造中正行;丰富文化阵地建设、党建活动形式、党员干警生活,在红色基因传承中提升;创标识沉淀内涵、创先锋引领机制,在特色党建氛围中笃行;强化服务大局、强化公正司法、强化司法为民,在审判强院建设中奋进。今年昔阳法院拍摄的电影《锦旗绣》,以真实案例为蓝本改编,再现昔阳法院干警维护群众权益、传递司法温情的担当。该院将以党建工作创新为引领,进一步丰富党建品牌内涵,全力打造一支人民群众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
和顺县法院 小工作站实现大作为
和顺县人民法院立足本县滨河社区所辖范围小区较多、矛盾纠纷突出的实际,在滨河社区设立法官工作站,实行法官、法官助理、人民调解员、社区工作人员“1+1+1+1”办公模式,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创出基层治理新特色。近日,某物业公司与300余户小区业主发生纠纷,和顺法院诉调对接团队主动联系沟通,实地走访调查,了解不同诉求的症结。本着“促进矛盾纠纷根源性化解”的原则,社区法官工作站法官向双方耐心阐述相关法律法规和法律后果,并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方案,联系有关行政部门督促整改,最终问题得以妥善解决。滨河社区法官工作站成立以来,法官进社区、宣法律、作咨询、调矛盾成为常态,接待群众110余人次,社区纠纷全部在诉前解决。法官工作站的设立,成为基层矛盾纠纷的“过滤器”、人民群众的“解忧药”、风险隐患的“防火墙”,真正实现司法服务触手可及。
晋中市中院 党建引领践行司法为民
近年来,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党建工作优势,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制度落实,促进各项工作不断提升。
大手拉小手,党建共建“三级联创”新模式
2021年11月,晋中中院与锦纶街道党工委携手召开“法润锦纶”送法进社区座谈会。座谈会上,市中院机关党委和锦纶街道党工委明确了法院9个党支部和9个社区的党建对接工作,至此拉开“法润锦纶”党建共建工作序幕,共同探索建立了“机关党委+锦纶街道办事处党委”“法院9个党支部+街道9个支部”“法院党小组+小区”“三级联创”党建共建机制,实现“法治联建,司法保障进街道”“普法联动,法治宣传进街道”“矛盾联调,平安共建进街道”“困难联帮,志愿服务进街道”“活动联办,文化生活进街道”的社会综合治理模式,共建共创共享法治锦纶、美丽锦纶、文明锦纶。
社区法官工作站,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晋中中院在榆次区锦纶街道办事处设立社区法官工作站,搭建起法院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这是榆次设立的首家“法官工作站”,晋中中院和榆次法院配备5名法官和2名法官助理,通过每月轮值方式,指导矛盾调解、推进多元解纷、提供法律咨询、发出风险预警、开展法治宣传等司法服务,切实发挥群众家门口“小法庭”的重要作用,并结合群众维权实际,先后设立“环卫维权法官工作站”“大峪口村法官工作站”,目前榆次全区共有法官工作站18个,真正实现司法服务全覆盖。
依托社区法官工作站,民法典法律知识、防范网络诈骗技巧、识破养老诈骗妙招等不断被送到群众身边,人民法院与群众之间的距离不断拉近,社区普法不断温暖着群众内心。
党员志愿服务,彰显法院担当共护人民平安
2022年8月中旬,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榆次区临时实行3天区域静默,战“疫”号角一吹响,晋中中院迅速启动党员干警“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百余名党员干警积极响应党组织号召,迅速“转岗”志愿者,助力全民核酸检测。信息登记、关口值守、体温检测、秩序维护、试剂发放……从法院铁军到“天使白”和“志愿红”,身份转变只因为一份责任和担当,始终不变的是为人民服务的信念,晋中中院干警用行动诠释着党员“舍小家,为大家”的无私奉献精神和“关键时刻站得出来、紧急关头冲得上去”的政治本色。
在党建引领、清风护航下,晋中中院“知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坚定不移,他们将继续发挥党员先锋作用,在司法为民的新起点上扬帆远航。
榆次区法院 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法院”
近年来,榆次区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大格局,积极探索多元解纷、源头预防、综合治理的矛盾化解新路径,充分发挥司法在多元解纷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推动构建“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社区网格”的纵向调解联络机制,努力实现“小事不出乡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的社会效果。
2022年7月,榆次法院特邀调解员姚润萍收到一件物业合同纠纷案件,10年前原告在某老旧小区购买房屋,后楼顶漏水,由于没有公共维修基金,原告多次自行修补。今年5月,楼顶漏水情况加重,原告认为自己每年按时缴纳物业费,物业应对其房顶全面维修,并与物业公司产生分歧。案件转入诉前调解程序后,调解员姚润萍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向双方了解诉求,并与驻社区法官工作站法官到当事人所在小区察看屋顶漏水情况,组织业主和物业公司进行调解,并最终签订调解协议。这是该院社区法官工作站在物业纠纷诉源治理方面的工作缩影,充分体现了社区法官工作站在矛盾化解、释法析理方面的重要桥梁作用。
目前,榆次法院先后在9个街道设立12个“社区法官工作站”,在4个乡镇设立“一乡一品”振兴乡村法律服务工作站,基本实现区域全覆盖,融合开展接待、咨询、宣传、预防、调处“五位一体”司法服务50次,不断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法院”。祁县法院 畅通基层诉源治理新路径
祁县人民法院以祁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组织为依托,主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通过设立“法官工作室”和为乡镇派驻对接法官,不断打造司法惠民便民新阵地。2022年3月,祁县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中心“法官工作室”正式成立,员额法官入驻后,编印法律宣传手册、明确工作流程、指导案件调解、组织专业培训,为矛调中心提供业务“智囊”支撑。在此基础上,该院围绕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深入乡镇村实地调研,结合案件类型和地域特点,定向向关联乡镇推送案件,指派调解员共同开展工作,截至8月底,祁县法院已委托乡镇、城区调解案件70件。该院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平台“三进”工作,为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实现“数字”正义。
榆社县法院 让鲜红党旗高高飘扬
多年来,榆社县人民法院在坚守传承中创新和发展,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审判为中心、以文化为依托、以创建为载体,围绕审判抓党建,依托文化带队建,抓好党建促审判,不断推动全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2011年、2016年、2021年连续三届被最高法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2014年、2016年、2018年、2020年连续四次被山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连续36年在市县保持先进红旗党组织,并于2021年被最高法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
扛起主体责任,坚持管党治党。榆社法院党组咬定党建目标不放松,积极探索机关党建“常态化管理、特色化推进、一体化发展”新途径,注重发挥党建工作的核心引领作用,有效落实党建责任,实现全院各项工作整体跨越。
坚持思想建党,提升党性修养。榆社法院一以贯之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建立“周二、周五”集中学习日制度和“请进来、走出去”培训机制,并积极推行“互联网+党建”模式,利用微信群举行线上组织生活会和微党课等。该院不断创新党建载体,立足法院教育资源,在常态化党史学习教育中坚定党员干警理想信念。
突出“目标引领”,实现固本强基。榆社法院坚持将党建工作和审判管理、队伍建设有机融合,实现“支部建在团队上”,实现党建和业务有机融合,公布党员承诺书,在全院形成党员带头比拼赶超的浓厚氛围。
寿阳县法院 锻造勇担当执行铁军
近年来,寿阳县人民法院执行综合质效指标排名稳居全市第一、全省第一方阵,执行团队被晋中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他们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接受洗礼,锻造了一支讲政治、乐奉献、勇担当的执行铁军。该院以政治建设统领执行工作,加强执行局党支部建设,发挥执行党员干警模范带头作用,解决好群众在执行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无论是扫黑除恶,还是各项执行专项行动,该团队拓展执行思路、强化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营造执行氛围,出色完成各项任务目标。成绩的取得依赖完善的制度机制,该院围绕执行规范化建设这一主线,从权责运行、人员管理、案件办理等多方面着手,全面建立规章制度,全面推进案件办理精细化、人员管理制度化、节点监督效率化、辅助事项集约化工作,探索执行辅助事务专业化,从执行裁量权中剥离专业性与服务性辅助事项,引入第三方参与辅助事项办理,让办案人员专心办案,以达到“增量、提质、减负”的效果。
平遥县法院 多元解纷助力案件办理
平遥县人民法院坚持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标准,多措并举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实质化运行。该院坚持服务理念,依托技术支撑,对诉讼服务中心进行全新升级改造,形成“一个中心,十大系统”诉讼服务框架,全面推进线上调解、网上退缴费、线上送达等工作,全面提升案件办理效率。不断深化整合平台运用,依托法院人民调解平台与司法局智慧调解服务系统、公安局掌上派出所,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解纷需求,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风险的可预见性、实效性。邀请保险纠纷调解委员会进驻法院,深入运用道交一体化平台,促进道路交通事故类纠纷的诉前化解。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吸收人民调解员进入诉前调解队伍,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开展诉前调解,努力使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有效缓解了法院办案压力,同时凸显了案件办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左权县法院 创建“法庭+”工作模式
“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左权县人民法院以县域“大调解”优势背书,以芹泉法庭为主体,打造符合时代特点和左权实际的“法庭+”工作新模式。“法庭+矛调中心”,左权充分发挥芹泉法庭扎根乡村、了解民情的优势,整合“两镇一乡”人民调解员、司法调解员、律师代表等进驻,建立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群众只进“一个门”,就能办理“全部事”,形成了村、镇调解资源与法院资源的共享,所有纠纷在这里“一站式分流、一揽子调解、一体化化解”,真正实现多元解纷“一站、集约、集成、在线、融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法庭+人大代表”,芹泉法庭同步设立人大代表联系点,一并进驻矛调中心,人大代表参与纠纷调解,使调解沟通过程更加顺畅,也便于人大代表收集社情民意,监督法院案件,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体现。“法庭+环资审判”,左权法院深入贯彻“两山”理念,结合芹泉法庭辖区属太行山森林资源保护较好的地方这一地理特点,设立“环资案件集中办理工作点”,实现环资案件“三合一”集中审理,为太行山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司法保障。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未来可期”。左权法院芹泉法庭在促进基层治理,助力乡村振兴方面的有益探索将不断开拓服务社会大局新路径。
太谷区法院 构建预防化解纠纷网格
在2022年的晋中市法院成绩单上,太谷区人民法院的一组数据格外引人注目:1-8月,太谷区法院新收案件1415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1.04%,这与太谷区法院多措并举加强诉源治理有着紧密关系。该院积极开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的“三进”工作,院领导带头多次前往各乡镇、社区。太谷区法院依托调解平台,让法官“走出去”参与,上门送法;“请进来”互动,旁听庭审,不仅为人民群众提供了精准化、专业化、常态化的诉讼服务,实现了“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村镇”,让在线调解平台多了一点“泥土味”,更是引导群众形成了“遇事找调解、调解用平台”的意识,构建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基层预防化解纠纷网格,助力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止争于未发,防患于未然。1-8月,太谷区法院委派诉前调解案件1567件,调解成功549件。太谷区法院利用流动法庭车开展巡回审判,将审判庭搬到群众家门口,并开展法律宣传服务。巡回审判实现了主动上门立案、就地开庭审案、当庭调解结案、判后释法答疑,最大限度实现“就地化解纠纷”,在健全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助力社会综合治理创新上迈出新步伐,将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变为服务人民群众的“最美零距离”。
灵石县法院 永葆初心厚植为民情怀
灵石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体现人民利益、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司法审判工作全过程,将农民工讨薪案件列为涉民生重点工作,为此类案件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一站式司法服务,不断提升保障民生福祉的司法能力和水平。
2018年4月至8月,智某等24人受河北某公司雇佣,在灵石县某商务楼综合改造工地工作,施工完成后,智某等人多次向该公司催要工资无果,遂集体向灵石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河北某公司依法支付智某等人工资4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未如约履行,智某等人向灵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依法对该公司银行账户进行冻结、扣划,40余万元案款执行到位。鉴于本案中24名农民工分散在不同省份,且受疫情影响无法到场办理领款手续,灵石法院执行干警采取非常规案款发放方式,综合运用电话、微信、视频等手段,在线核实24名农民工的身份信息,线上办理了案款发放手续,及时将案款发放到他们的银行账户内。拿到工资后,他们派出代表赴法院送上感谢信和锦旗。
本版组稿成海红 乔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