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孔晓丽)9月22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三巡回检察组召开对永济监狱巡回检察反馈会。巡回检察组副组长、晋普山地区人民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史树和等出席会议,永济监狱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了《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反馈意见》,指出了监狱在刑罚执行、狱政管理、教育改造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监狱转交了《检察建议书》,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就进一步加强监狱执法工作提出要求。一要把巡回检察结果运用好。对于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深挖根源,立足于问题产生的原因,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将法律法规走深走实,维护良好监管秩序。二要把监管安全工作落实好。要严守监管安全底线,发挥民警能动性和主动性,克服麻痹思想,强化责任担当,提升监管改造质量和水平,确保监管安全。三要把刑罚执行工作规范好。要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执法能力,引导民警依法规范、文明执法,不断加强与检察院、法院沟通协调,提升办案效率,规范办案流程,确保办案质量。
永济监狱党委表示对本次巡回检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即行动,以务实举措,主动查缺补漏,细化整改措施,坚决整改落实,全力确保监狱绝对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