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鲁萌萌)水是生命之源,土是万物之本,水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资源,水土保持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水土保持工作,规范生产建设活动,提高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能力,有助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为推动新阶段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按照《大同市水土保持条例》和《大同市水土保持规划》(2019-2030年)文件精神,结合大同市生态保护及水土保持相关工作部署,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检察院携手区水务局,同步落实全市开展的“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保护全市流域生态环境”专项行动。
为扎实开展此次专项行动,该院联合区水务局,以国家水利部根据卫星遥感监控到的水土保持图斑为依据,以遏制人为水土流失为重点,针对辖区内未销号的13个图斑以及监管中发现的生产建设项目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优化水土保持。
9月7日,对涉及的房地产、养殖场等13家企业水土保持工作进行联合检查,向其送达了《“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保护全市流域生态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在检查中发现,位于御东的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水土保持方案正在编制中,但一直未整改完成。通过再次督促,该公司负责人当场表示将加快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进度,切实把问题整改到位。
在出现同样问题的某养殖场,工作人员向其负责人宣讲水土保持重要性的同时,进一步强调不及时整改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其负责人表示将认真整改,尽快委托第三方编制完成水土保持方案。
位于五里地的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目前虽已委托第三方,但仍未见方案成文。该公司负责人介绍了具体情况,承诺尽快编制出水土保持方案,并做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上述问题,该院进一步明确要求,各家9月9日前确定自行制定或与第三方签订委托合同制定,务必于10月底前依法编制出水土保持方案,确保手续齐全。对到期未完成整改的项目,将依法进行处罚。
此次联合监督行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平城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履行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与平城区水务局共同推进此次专项行动落实落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法律宣传力度,助力提升生产建设单位及公民依法履行防治水土流失的行动自觉,以“我管”促“都管”的同时,加大追责力度,确保“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有效促进水土保持再优化,以实际行动为大同市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