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公安局紧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侵财类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近日,该局刑侦四中队破获一起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涉案500余万元。
“我被郭某以‘做生意’的名义诈骗500余万元。”前不久,王某到该中队报案。办案民警迅速开展侦查工作,并在多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成功获悉线索,经蹲点守候,一举出击,在太原某小区内将犯罪嫌疑人郭某抓获。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郭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查,今年以来,郭某以“做生意”的名义先后诱使受害人王某给其转账共计50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本报记者李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