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要闻

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

晋中办理全省首例“跨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业务

  本报讯(记者李勇强)近日,在省公安厅、晋中市公安局和榆次公安分局三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来自福建省、暂住榆次区的一名五岁小朋友在使赵派出所,成功完成首次申领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这是我省公安办理的第一例首次申领身份证业务“跨省通办”业务。从10月20日开始,非山西户籍居民在山西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无需回到户籍地,在居住地就可申领。
  10月17日,居住在使赵乡上营村的陈先生一家三口来到使赵派出所办理流动人口登记,但因其5岁的孩子未办理身份证而无法登记。陈先生一家是福建人,孩子首次办理身份证需回到户籍地。
  正当陈先生为此犯难时,10月20日,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相关领导带领技术人员深入使赵派出所进行现场指导,与市、区两级户政部门人员共同研究操作方案,并现场对系统后台进行技术处理,最终解决了技术层面的问题,成功办理了全省第一例“跨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业务。标志着非山西户籍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不用再回户籍地办理,在居住地就可申领,极大地方便了外省群众办户办证,受到群众的赞扬。同时,为跨省申领居民身份证业务提供了宝贵经验。
  近年来,榆次公安分局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相继推动户籍业务“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居民身份证跨省补换领业务等一系列便民惠民举措在辖区落地,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先后完成了山西第一例“全省通办”跨区域出生登记业务、全市第一例“跨省通办”夫妻投靠业务,受到上级公安机关的肯定和群众的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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