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狄红生 通讯员陈伟 李蒲梅)为了归还信用卡,刘某偷偷用买来的假存单换走了父亲的真存单。不知情的父亲拿着假存单去银行取钱被工作人员发现并报警。近日,曲沃县检察院办理了该院首例伪造金融票证案。
今年5月,警方接到某银行工作人员报案称有人使用假存单取钱,遂前往该银行开展调查。经现场了解,刘大爷当天带着3张存单到银行取钱,被工作人员当场验证系假存单。
“怎么可能呢?这是我自己到银行存的钱啊!”刘大爷一下慌了神,存单可是3年前自己亲手放在床下的,难道家里遭了贼?这8.3万元去了哪里?次日,刘大爷的儿子刘某及其朋友王某得知此事后立即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二人将伪造存单的经过和盘托出。
原来2019年7月的一天,刘某偶然得知父亲将3张定期存单和身份证放在床下的小铁桶里,因急需用钱,他瞒着父亲去银行把钱取出来,又害怕父亲发现后责骂,便向好哥们王某打听哪里有做假存单的。王某得知刘某制作假存单是为了糊弄父亲,便帮忙拨打街边小广告上制作假证的电话,两人与对方商定好价格后,便“私人定制”了3张面值共计8.3万元的银行存单。收到存单后,刘某将此存单放到原来的位置糊弄父亲。
今年10月10日,公安机关以刘某、王某涉嫌伪造金融票证罪移送曲沃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审查案卷后认为,刘某与王某伪造银行储蓄存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经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
“本案中,刘某伪造银行存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糊弄家人,王某也是出于哥们义气,并无获利,二人没有公然使用伪造的存单,未造成社会经济秩序的严重破坏,情节轻微,均认罪认罚且具有自首情节,无前科劣迹,基本符合相对不起诉的条件。”综合考量后,承办检察官本着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的宗旨,拟对刘某、王某作出不起诉处理。
为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接受社会监督,10月27日,曲沃县检察院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承办检察官说明本案的事实、拟不起诉理由及法律依据后,3名听证员均一致同意对刘某、王某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会后,曲沃县检察院依法对刘某及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对其二人进行集中训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