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要闻

吕梁四部门联合发文推进多元解纷工作

  本报讯(记者李婧 通讯员刘泽明)近日,吕梁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多元解纷、诉前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规定了多元解纷、诉前调解工作的基本原则。明确了政法委、法院、司法局、财政局的职责分工,建立了“党委领导+人民调解+法院指导+财政保障”的吕梁法院诉前调解工作模式。
  《意见》提出成立市、县(市、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规定了诉前人民调解员的准入条件、工作制度、考核管理,明确了对诉前调解的补贴标准。
  《意见》要求全市各基层法院收到当事人起诉材料后,除依法不适宜调解和当事人不愿意调解的案件外,一律先行调解;对先行调解的案件范围和负面清单、工作流程、调解期限以及防范虚假诉讼、开展诉前鉴定等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制定了全市法院统一适用的《先行调解告知书》,指导性、操作性强,对推动全市法院多元解纷、诉前调解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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