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孔维佳)11月14日下午,随着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顺利执结张某夫妇与太原市下辖某区政府征收补偿一案,被执行人一次性将最后一笔90万余元执行款支付到位,标志着阳泉中院承办的“三晋执行利剑”集中攻坚行动期间153件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完成率100%。
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是省委政法委、省高院从5月18日起在全省开展的“三晋执行利剑”集中攻坚行动五类重点案件之一,建立了专项通报督查制度。行动中,阳泉中院共受理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153件。2016年5月1日起,根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实施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的决定,阳泉中院管辖太原市政府及其下辖的各县区(市)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的审理和执行。这153件案件中,管辖区域为太原市及其下辖县区(市)政府为被执行人的占90%以上。行动开展以来,阳泉中院坚持政治站位,以积极服务省城工作大局,为群众解难、帮政府分忧作为出发点,多措并举,奋力推进。
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从5月中旬起,阳泉中院主动争取太原市两级党委政法委的支持,在党委政法委的协调下,该院积极与涉党政机关执行案的有关县区(市)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耐心细致地向他们释法明理,宣讲中央和省委政法委、省高院关于对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的指示精神,引起了有关县区(市)政府的重视,表示想方设法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积极进行面对面沟通、点对点对接。7月25日,阳泉中院与涉党政机关执行案的有关县区(市)政府领导进行了集中对接,宣读了山西省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通告》,参会的有关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领导明确表示要更加自觉地维护司法裁判的权威,当好遵法守法、诚实守信的表率,坚决避免“法律白条”在政府部门出现。
实行“三定一分”工作机制。在执行局内部涉党政机关执行案承办人相对固定的前提下,全体执行员人人参加,根据案件的难易简繁建立了“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分类实施精准发力”工作机制,逐案攻坚整体推进。
突出文明善意执行,严格时间节点。7月15日,由执行局副局长张卫华带队,组成若干个执行小组,分别赴省城有关县区(市)政府上门宣讲法律督促其加快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进度。对个别有能力履行而迟迟不主动履行的某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发出预罚款通知书和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告知书,要求其尽快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使案件顺利得到了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