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

非法营运 立案侦查

  11月22日,长治市公安局潞州分局在工作中发现,王某在未取得相关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并于11月19日驾车有偿运送多名省外涉疫风险地区人员返长。
  经进一步侦查,11月19日,王某驾驶商务车到省外涉疫风险地区有偿运送冯某、李某等7名乘客返回长治,在下黎城高速前,组织乘客翻越高速栅栏,逃避防疫检查。此外,王某在经过黎城高速路口疫情防控检查站时,故意隐瞒自己的行程,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严重影响。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王某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7名乘客因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本报记者杨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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