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

巧用执行和解“放水养鱼”

  连日来,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扎实推进“六十天冲刺攻坚”审判执行质效提升专项行动,巧用执行和解“放水养鱼”,助力经济发展。目前,共执行和解案件102件,执行到位金额3973.35万元。
  浙江某公司与运城某房地产公司系合作关系,因运城某公司逾期未履行义务,浙江某公司遂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运城某公司支付工程款项689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官卫红胜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冻结、查封措施,同时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释法明理,力促执行和解。由于双方对和解协议内容存在重大分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卫红胜遂将双方传唤至法院,通过多次“背对背”调解,成功促成案件达成和解。
  王某与张某系多年朋友关系。2005年前后,张某向王某借款十余万元,并出具借条。2020年,张某还欠王某10万余元本息,王某多次索要未果诉至法院。经调解,王某同意张某分期归还本金、利息共计7万元。张某未按期履行,王某遂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阶段后,法官曹琦及时向申请人王某了解案情,随后通过多方查找,联系到被执行人张某,并通过网络查控等措施控制其名下财产,反复做其思想工作。张某主动联系王某,两人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通讯员程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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