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晶)近日,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政治引领,秉承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筑牢基层法治建设堡垒,奋力推进全省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提质增效为关键,全面加强司法所工作。高标准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扎实推进司法所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政府专项编制管理,配齐配强司法所辅助人员。积极推进司法所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司法所统筹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承担基层政府法治工作等履职能力。持续推动司法所远程视频会见工作,加强与监狱戒毒单位的协调配合,优化远程视频会见工作各个环节,进一步提高司法所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人民满意度。
坚持以优化服务为目标,持续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以枫桥式司法所建设为载体,充分发挥村级调委会有效作用,全力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基层。持续推进访调对接工作,以省、市、县三级访调委建设为抓手,集中精力解决一大批疑难杂症信访案件。强化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完善人民调解专家咨询库,强化人民调解员系统化培训,开展评先评优活动。加强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升级山西智慧调解综合管理平台,形成线上调解和线下调解相互补充的立体式调解模式。
坚持以安全稳定为保障,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开展安置帮教基地建设督导检查,巩固好、建设好安置帮教基地,夯实对刑满释放人员开展安置帮教的工作基础。做好安置帮教对象衔接,协调相关部门,不断提高安置帮教对象救助帮扶工作水平。
坚持以促进司法公正为重点,创新开展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工作。强化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督促各地进一步规范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增强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加强人民监督员队伍建设,强化对人民监督员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和年度考核,与检察院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进行跟班听证、座谈论证、年终评证,搭建好人民监督员履职的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