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务院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明年3月在全国范围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
此次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要求各省级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和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部署开展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消防方面重点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仓储物流等重大隐患。
国务院安委会要求有关成员单位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指导服务地方,因地制宜确定本行业领域的重大隐患和整治标准,制定本部门专项检查方案,因时制宜、因疫制宜开展多种形式专项督导。
国务院安委会将加强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督促指导,派出工作组对工作情况开展重点抽查检查。
国务院安委会要求,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统筹好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与服务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科学合理研究制定方案,在全国通用标准基础上,明确本地重点,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充分运用座谈交流、视频汇报、受理举报等方式,组织专业力量深入基层严督细查,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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