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普法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打通行政执法“最后一公里”,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今年,全省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晋城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坚持改革破题,创新赋能,努力破解乡镇综合执法难点、堵点问题,深入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市6县(市、区)77个乡镇(街道)全部成立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组建执法队伍,厘清执法边界,建立统一、协调、高效的综合执法体系,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推动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开展执法工作,提高基层政府执法能力。
阳城县寺头乡安上村一村民未经批准,占用村集体林地修建了养猪场。今年8月,阳城县林业局、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县检察院先后向寺头乡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寺头乡安上村村民未批先建养猪场告知函》《关于监督寺头乡安上村村民立即停止修建养猪场的函》《督促履行职责函》,要求寺头乡、安上村立即督促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积极按要求进行整改。
接函后,寺头乡政府立即采取措施,于8月21日向安上村村委下达《关于安上村村民未批先建养猪场告知函》,9月7日向安上村村委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并组织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前往现场勘察,向当事人了解情况。
寺头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在现场进行了勘察比对,并询问当事人。当事人承认在安上村崦山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未批先建养猪场。执法队员与当事人耐心沟通,向当事人陈述利害关系,表明严重后果。当事人认错态度良好,主动承诺立即着手拆除,故执法队先对当事人未经批准占用村集体林地修建的养猪场进行停工处理。
通过走访调查,执法队了解到养猪是当事人家庭重要经济来源,考虑到这种情况,经请示寺头乡政府,允许其在出售完全部肉猪后,再行拆除旧有养猪场并恢复植被。同时,乡村两级积极为当事人寻找新的、合适的、合法的土地以满足其养猪需求。截至目前,违建猪场已经全部拆除,恢复了造林条件,待适合植树季节进行绿化种植,恢复植被。
“能去私曲就公法者,民安而国治。”在拆除违建养猪场执法行动中,阳城县寺头乡综合行政执法队推行的是“柔性执法”,摒弃了“只堵不疏”“严厉斥责”执法方式,坚持“合法原则、合理原则、以人为本原则、公平公开原则”,释放了执法的活力,提高了执法的效力。“柔性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能够消除群众的思想顾虑,引导实现“要我守法”到“我要守法”的行动转变,让越来越多的群众自愿执法,自觉融入整治队伍。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劝导、规范化处罚,最终体现了寺头乡行政执法的能力和决心。
组建专业队伍
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探索,就是通过“握指成拳”机制,打破部门间的行政壁垒、属地间的推诿扯皮,有效打通“巡查-调度-执法”各个环节,避免权责不清、交叉重复执法和推诿扯皮等问题,让各个部门碰见问题都可以做到“看得见管得了”,实现“分散执法”向“集中执法”的转变。
晋城市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全覆盖的基础上,重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统一由乡镇长担任队长,政府班子成员担任副队长,并将派出所、自然资源、市场资源、市场监督、应急等驻乡镇站所人员全部纳入执法队伍。泽州县积极推动各镇建立了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成立了综合执法队党支部,将各镇政府执法人员、各派驻、委托单位入队人员党组织关系转入执法队党支部,明确派驻和委托单位入队人员实行单位和乡镇双重管理体制,推动了乡镇综合执法队伍优化和整合。该县巴公镇采取“综合行政执法+专业执法”建队模式,将镇政府10名工作人员调整至执法岗位,并将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站所派驻人员,县应急局等委托执法部门下沉人员全部纳入综合执法队管理,形成“镇政府执法人员+部门派驻(下沉)人员”结构体系,执法队由7人增加到43人。该县高都镇壮大执法队伍,将镇政府农业、林业、水利、住建等站所工作人员和市场监管所、自然资源所、县应急管理局、县人社局工作人员共30人纳入执法队。
为强化执法保障,晋城市在全面推行“四规范、五统一”的基础上,各县(市、区)编制印发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规范化建设指引手册》,统一了经费保障、办公场所标准、信息平台建设和装备保障标准。高平市东城街道累计投入40余万元,购置1台执法车辆,以及执法记录仪、无人机、对讲机等装备;高标准改造了占地约2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功能用房设为“三室三队”,整个队伍从原来的“游击队”,打造成了现在的“正规军”。
今年8月以来,泽州县高都综合行政执法队积极配合全镇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违法违规改扩建房、私自搭建的活动板房等进行了重点排查,共计查封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10处。9月20日,高都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市场监管所、应急管理中心等驻镇单位,对G55二广高速公路高都段保福村大桥下违建商铺依法进行集中拆除,用时4小时,拆除违章建筑7处,共计1600平方米,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厘清执法边界
实现“一张清单明权责”
划定基层执法边界,厘清执法事项清单,对破解基层执法中存在的“执法队单打独斗,其他部门责任虚化”“多头执法”“交叉执法”等问题,真正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至关重要。晋城市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立足破解“管得着看不见”难题,推动各乡镇(街道)结合自身实际确定法定执法清单,77个乡镇(街道)法定执法事项清单全部制定完成,并按程序依法公布。
泽州县通过法定确责、审定确责、协定确责3种方式,统一明确乡镇执法权责事项。法定性事项依法下放,对于法定应由乡镇承担的执法事项,采取集中梳理、清单确责等办法,明确乡镇执法主体地位和执法权限,做到职责明确。委托性事项审核下放,全面梳理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委托乡镇的执法事项,以“三高两易”(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易发现、易处置)为标准,经过合法审查、社会公示等程序合理下放。赋予性事项协商下放,对于其他可放可不放的执法事项,总体考虑乡镇现实需求,采取执法部门列单、乡镇点单的方式,由乡镇自主选择有需要、能承接的执法事项,实行差异化赋权下放。通过以上方式,该县编制《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清单》,共梳理法定执法事项9类90项、委托执法事项202项、赋权执法事项1项。
阳城县通过法定确责、协定确责,统一明确乡镇执法事项。对于省政府赋权的55项行政执法职权,召开专题研讨会,结合乡镇实际承接能力精准赋权,对于委托乡镇的行政执法事项,加强县乡之间的沟通协调,根据需求依法委托,明确乡镇执法权责法定。高平市编制《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执法权清单》,把14项行政检查、9项行政处罚、10项行政强制权下放到乡镇(街道),通过清权、确权、晒权,推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陵川县针对以往执法事项标准不一、事项不清晰等痛点,在去年公布的《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基础上,将执法事项由原来的31项更新调整为33项。沁水县参照省市《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乡镇法定执法事项清单20项,其中行政处罚5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检查9项,有效解决基层长期存在的“看得见管不着”的问题。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委托机制,下放基层有需要、接得住的执法事项,梳理县直部门委托执法事项146项,和省政府赋权乡镇执法事项55项,一并公布实施。
健全运行机制
实现“一个平台管调度”
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针对执法机制运行不畅的问题,晋城市主要着眼于指挥调度,构建综合执法指挥调度平台,由总平台进行统筹调度,确保上下贯通、横向联动,让执法力量更加统一、精准、专业,有效提升执法效能。实践中,明确“网格员”负责信息发现、及时报告,“一个平台”负责任务指派、限期督办,“一支队伍”负责受理处置、结案归档,实现全闭环运行。
高平市依托高平市大数据中心,成立全省首个县级社会治理现代化调度指挥中心,各乡镇(街道)分别建设综合指挥平台,构建了“三级管理、两级指挥”调度运行体系,打破数据流通壁垒。在执法队日常巡查的基础上,136名专职网格员和433名兼职网格员充分发挥“探头”作用,通过“平安山西”App实时上传问题信息,属于乡镇(街道)33项执法事项的,派出执法队开展执法检查,把小矛盾小问题化解在基层。对乡镇(街道)上报市指挥平台的重大执法事项,按照“一口受理、一键转办、分类处置、协调联动、复核回访、督办问效、办结归档”七步闭环工作法,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督办,推进市域内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综合执法。此外,高平市以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为主体,公安、司法、住建、环保、交通等执法部门互为配合,构建因案组合、按需配置的执法模式,推动联合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
阳城县建设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平台,针对乡镇发现上报的涉及县级部门的行政违法行为,由平台统筹调度督促处置,真正实现“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同时,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派驻执法机构、委托部门入队人员,乡镇有权向县级平台提请处分意见,由县级平台督促主管部门落实,进一步加强对入队人员的考核管理,避免多头执法,实现“九龙治水”向“握指成拳”的转变。
沁水县依托智慧龙港调度指挥中心,将全镇范围内党的建设、经济发展、便民服务等所有工作领域基础数据、工作动态录入平台,通过行业和网格,实现条块即时调度;在安全生产、护林防火、环境保护、疫情防控等领域通过监控感应等设备实现“智慧监测”,实现快速响应、分类处理、反馈评价的“闭环连接”,打造区别于传统执法的标准化、智慧化、柔性化“三化融合”新流程。针对县城所在地龙港镇存在执法领域和基层治理点多面广、错综复杂等特点,整合城管队、巡逻队、环卫队、交通劝导员、网格员、社区工作者等成立乡村治理小分队,形成“专职执法队+辅助执法队+乡村治理小分队”合一的基层治理综合工作队。
加强专业指导
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晋城市将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大讲堂”和市司法局“法治宣传每日一题”作为乡镇执法人员和辅助人员的必修课,多次开展学习情况督导,确保学习覆盖率达100%。各县(市、区)组织开展了所属乡镇(街道)执法人员参加省司法厅线上培训,以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为核心课程,建立了至少40个课时的学时制度,切实提升了乡镇干部法治素养。
阳城县组建了一支专业的行政执法讲师团,深入全县15个乡镇开展行政执法集中培训,共计培训940人次,为执法队员“补课”“充电”。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采取“综合执法+专业执法+联合执法”模式,压实县直单位“传帮带”责任,创新开展“县带乡”联合执法,组织开展执法现场观摩会,现场观摩县直部门执法过程,现场答疑解惑,现场精准指导。以“实战、实用、实效”为目标,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编印了涵盖常用法律法规及执法依据和行为规范的“口袋书”,执法队员可以即学即用、即用即查,还能利用碎片化时间进行学习。定期开展比武大练兵活动,通过“晒成绩、谈想法、比进度、找差距”,以比促学、以比促干、传导压力,进一步提振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的执法积极性。
陵川县聚焦单位包联、人员包联、事项包联三个层面,着力构建专业化、精准化、长效化“县带乡”指导机制,点亮“下沉包联”新引擎,推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跑出“加速度”。该县推动14家执法单位包联乡镇指导执法,构建了“集中培训+下沉执法+实操指导”的专业化指导模式,切实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水平。同时,建立执法事项多元化长效指导工作机制,坚持一人一清单、一事一方案、一步一指导,实行“乡执法、县指导”的过渡机制,保障承接的行政执法职权无缝对接、优化流程、规范管理,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强化执法监督
推动乡镇行政执法规范化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过程中,面对执法事项增多的情况,乡镇执法普遍存在执法人员能力不足、执法记录不规范、执法决定争议风险大等问题,如何让权力在制度的约束下有序运行成为重要的课题。晋城市各县(市、区)针对辖区实际情况,通过加强人员培训、规范执法流程、规范监督审核等措施,逐步构建规范执法的制度体系,有效强化执法监督,推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提升法治政府建设。
在执法监督方面,泽州县依托基层司法所、专业律师组建专业性法制审核队伍,赋予各镇行政执法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研究讨论权,做到办、审、定“三分离”,实现县级监督职能向基层延伸。在监督审核方面,该县在乡镇层面,全部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依托基层司法所组建专业性法制审核队伍,对于一般行政执法案件全部纳入法制审核范畴;在县级层面,依托县司法局成立乡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组,负责对各镇办理的重大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法制审核。通过分级审核,推动执法监督向基层延伸覆盖,杜绝随意执法、违规执法。
高平市行政执法通过“三阶连环”跟进监督。一是做好“事前防”,政法、司法、大数据中心建立联席会议、巡查走访等制度,定期沟通处置堵点、难点问题,制定办案流程图,统一配备执法记录仪,统一执法事项、法律文书、罚没票据和执法标识,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全程记录、重大执法事项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事项、执法行为、办案流程、结果处置“四规范”。二是做实“事中督”,建立群众反馈、监督督导、年终考评制度,所有办结事项,及时向社会公示,采取“四不两直”和“飞行检查”方式开展专项督查。三是做到“事后究”,将全流程执法行为数据纳入大数据监测范围,通过人工智能算法,分析案件办理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线索,通过下发监督建议书、整改建议书和监督建议函,督促及时改正,真正以“数治”减负,用“算力”赋能。
为了规范执法行为,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明确的执法流程图以及相关的制度和办法,让执法人员思路清晰,有据可依。泽州县制定“一图一法八机制”的运行制度,即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运行图”“暂行办法”,完善案件移送、投诉举报受理、信息共享、联席会商、执法协助、人员培训、争议协调、行刑衔接等8项机制,确保基层执法人员“一看就懂、一学就会、一干就明白”。沁水县出台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办法,建立执法责任、执法评议考核、执法过错纠正等工作机制,出台《沁水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流程图》《沁水县乡镇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本(试行)》《沁水县乡镇行政检查办法(试行)》,做到执法有章程、操作有模板、结果有量化,推动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
本版内容由晋城市司法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