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版:要闻

推进队伍建设管理 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忻州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审议通过

  本刊讯(通讯员陈宇骏)近日,忻州市召开第十四次政府常务会议,会上研究审议通过了《忻州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会上,忻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委李波就《办法》中的招录环节、建设标准、队伍管理、岗级规定、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了详细汇报和解读,各相关行业部门发表了意见,后经一致表决同意后《办法》通过。
  《办法》共六章三十八条,包括总则、队伍建设、队伍管理、岗位规定、保障措施和附则等内容。《办法》明确了政府专职消防员的人员属性和配备要求,讲明了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岗位职责,规定了人员招录及解聘程序,明确了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标准,落实了经费保障和退出安置机制。《办法》的出台,对忻州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具有指导意义,为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长远发展提供了有力制度支撑和长远政策保障。
  会议强调,消防救援支队编制出台《忻州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是贯彻落实省政府294号令的重要举措,为今后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供了基本遵循。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相关行业部门要全力配合,大力支持,做好保障,确保《办法》能够落实落地、成效显著。
  当前,忻州市太忻一体化经济区正在高速建设,忻州市整体经济正在稳中向好发展,常态化做好灭火救援、防火监督等消防安全工作意义重大。会议要求,要全面建设好专职消防队伍,发挥好专职消防队伍作用,为全市发展大局做好消防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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