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8时许,两辆重型半挂货车在二广高速广二方向大同段发生追尾事故,高速公安交警二支队五大队民警巡逻发现事故现场后,立即做好防护,开展现场勘查工作。
在现场,民警发现肇事方是一辆河北籍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梁某称事故发生前自己打起了瞌睡,没有及时发现前车。且事故现场道路为向右弯曲的线型,前车沿道路正常行驶,挂车相对转弯靠右,因此梁某的驾驶位躲过了正面撞击,而且梁某驾驶的是没有载货的空车,其挂车不会形成推压驾驶室的作用力,也避免了更加严重的事故后果。同时,根据监控视频显示,事故发生时梁某驾驶的车辆没有采取任何减速避让措施,直接追尾前车,印证了梁某的说法。
最后,民警依法认定,该起事故中,梁某负全部责任。
本报记者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