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基层

全域统筹 智慧推进

晋城市全面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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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城普法
      2022年,晋城市社区矫正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精准把握新时代社区矫正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目标、新要求,坚持全域统筹,智慧推进,强化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矫正,持续推进基础保障和“智慧矫正”,全面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截至目前,全市接收的社区矫正对象无一人脱管漏管,未发生一起有影响的社会事件。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在不断创新中稳步提升,县域社区矫正工作也形成了个性化、特色化、创新化的新态势。

    高平市 勇闯新路
    建立“一局一中心”模式

      2021年8月,高平市司法局被省司法厅确定为全省县级社区矫正“一局一中心”试点单位后,迅速行动,认真谋划,精心部署,逐渐探索形成了“一个党建引领、一个平台监管、三区分设运行、突出三大特点”的“1133”工作运行模式,打造了县级社区矫正“一局一中心”高平模式。截至目前,高平市在册社矫对象162人,无一人脱管、漏管。
      完善场所设施,健全机制体制,构建规范化智能化执法保障新体系。将原“高平市拘留所”作为“一局一中心”办公场所,分为监督管理、综合管理和教育帮扶三区,分别建立报到登记室、信息采集室、指挥中心、教育培训室等25个功能室。在此基础上,完善组织架构,健全体制机制。首先成立社区矫正中心党支部,做到党建引领,统筹谋划;其次,按照“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良”的要求,在全局为“一局一中心”遴选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13名。其中,政法专项编4名,监狱挂职民警1名,事业编制4名,司法辅助人员4名,形成了“专职+民警+辅助(事业人员)”的执法队伍。同时,按照社区矫正相关规定,严格履行社区矫正各项职能,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入矫接收、解除矫正、定期分析研判、档案评查、调查评估会议、审批及报备等系列工作制度,“一局一中心”社区矫正新格局基本形成。
      注重科学矫正,构建精细化监管教育新体系。“一局一中心”工作模式建立以后,各基层司法所不再具体承担社区矫正工作,由社区矫正管理局依法履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等执法工作,社区矫正中心协助做好日常管理和教育帮扶,各基层司法所根据委托承担相应工作。“一局一中心”工作人员按照三组分设分别负责综合、监管和教育帮扶,平时相对分工,战时协助配合。各基层司法所根据委托参与调查评估、实地查访,参与对年老、重病、残疾等重点社矫对象进行监管教育以及其他工作。同时,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网格员等社会力量的自身优势,协助开展相关教育帮扶工作。在运行过程中,探索形成了“1133”工作运行模式:
      “1”,党建引领。成立了社区矫正中心党支部,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1”,一个平台监管。通过智能化监管平台利用大数据进行监管,达到“静知位置、动知轨迹、越界预警”的效果,实现全天候、全方位、立体化精准管控。
      “3”,实行三组分设。社区矫正管理局与社区矫正中心合署办公,设立综合管理组、监督管理组和教育帮扶组,各组依法履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等职责。
      “3”,突出三大特色,推进“精准社矫”。一是教育内容精细化。按照“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的原则,突出“真心、倾心、热心、耐心、诚心”的五心执法理念,打造“2+2+N”的教育模式。“2+2”将社区矫正对象按照主观故意和过失、年轻和年老不同年龄段分成两个教育帮教组;“N”指特殊人群教育帮教组,例如未成年人、特殊犯罪人群。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管教育,实现了精准矫治。二是工作流程规范化。制订、建立调查评估、人员接收解除、跨市县活动、考核奖惩等执法审批制度,完善执法督查机制,推行法检公司常态化联动机制,做到了规范运行。三是教育形式多样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政治教育、法律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技能教育等5大教育,发挥教育治本作用。搭建N个平台,组建心理咨询师团队,进行心理矫正,在高平市中专、市培训中心建立社区矫正教育培训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技能培训。以“八五”普法为契机,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现身说法等。

    泽州县 科技赋能
    打造“智慧矫正”样板

      2021年,泽州县司法局被省司法厅确定为全省首批部级“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单位。该局持科技赋能、多元共治,不断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力度,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跨越性发展,推动社区矫正中心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积极稳妥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创新和发展,形成了刑罚执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于一体的高标准智慧矫正中心。目前,泽州县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93人全部实现矫正管理“动态可视”,底数清、情况明,实现社区矫正对象“零脱管、零漏管、零再犯罪”。
      统筹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提高智慧矫正的“规范度”。按照场所标识统一化、功能布局规范化、管理流程制度化、监管手段智能化的“四化”标准,建成统一名称、统一功能、统一设备、统一标牌、统一色调的“三区十五室”智慧矫正功能区,同时辅以心岸智慧平台,打造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社区矫正工作平台,形成社区矫正管理智能化、业务数据化、互联移动化、指挥可视化、学习自主化的“智慧矫正”建设新模式。
      推行“科技+管理”智能模式,提高智慧矫正的“便捷度”。深层次应用省司法厅“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同步“三通”建设,配套“心岸”App,打造出一张以人防为核心、技防为支撑的“防范网”。在5个重点村配备自助矫正终端,设立全省首个村级“互联网+社区矫正”体验区,将“无形之腿”延伸至社区矫正对象家门口,提供一站式24小时的自助服务。此外,建成集教育学习、图书阅览、技能培训于一体的教育帮扶区,安装智能视频一体机、多媒体教学平台、人脸抓拍仪和点名球,实现教育帮扶便捷化。
      向科技要战斗力,打造立体防控指挥体系。建立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安装视频会议系统,与16个司法所开展视频指挥、监督管理、应急处置等工作,做到教育矫正情况实时掌控、公益活动管理实时把控、监管定位预警实时布控的“三控”管理目标。率先与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完成横向对接,依托辖区内社会治安公共监控资源,把对重点社矫对象的实时视频监控无缝嵌入“天网”和“雪亮”工程,提高与各部门之间的联动配合度,实现司法所到司法局纵向连接无障碍,不同业务部门信息沟通横向无间隔,形成了实时监控、远程督查、立体防控、快速协同的指挥体系。
      创新矫治模式,实现矫正工作精准化人性化。建成全省首家VR警示教育基地,对违规及重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身临其境的沉浸式教育。打造1个高标准心理矫治工作平台,建立“线上+线下”2个心理矫治阵地,将心理矫治贯穿一二三类管理3个阶段,抓好4种形式的心理矫治服务,帮助社区矫正对象点亮心灯,树立信心。截至目前,全县组织社矫对象心理辅导服务1350人次,心理矫治智慧平台共进行各类心理测评680人次,检出中、高风险人群8人,通过一对一个体心理辅导,有效地化解了重点人群的不安定因素,帮助高风险人群顺利接受社区矫正。

    沁水县 以教正心
    “六育联动”促融入

      沁水县司法局秉持“教育、帮扶、挽救”的方针,以监管为基础、教育为方式、回归为目的,积极创新,探索出“六育联动”监管教育新模式,促进了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走出了一条“以教正心、以教促管”新道路。
      规矩意识教育。要求刚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到县社区矫正管理局集中教育室,通过视频形式学习全省入矫第一课《学法遵规守纪、自觉接受矫正》,提升他们的规矩意识。
      心理健康教育。签约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开展一月一期的心理健康教育、“一对一”跟踪式心理矫正服务和团体心理辅导,帮助矫正对象矫正不良心理,治愈病态心理,养成健康心理,重树心理自信。
      禁毒禁赌教育。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观看禁毒、禁赌教育记录片。通过典型案例让社矫对象真正认识到毒品、赌博是“魔鬼”,要远离毒品、赌博,珍惜生命。
      党史学习教育。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观革命展馆、观看红色电影、学习英模事迹,增强其爱国守法意识、认罪悔过意识、服从监管意识、积极改造意识,用实际行动回报党和政府的关心。
      社会责任教育。沁水龙港公园设立了“沁水县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基地”,县司法局多次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基地义务植树,努力实现环境与心灵的“双改造”。在文明创建活动中,矫正对象作为志愿者,积极参与法治宣传、交通劝导、清理路旁卫生;疫情防控期间,矫正对象积极参与,变“公益活动”为“志愿服务”,积极融入社会。
      个别感化教育。根据社区矫正法要求,积极探索“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模式,让执法更有温度,使矫正对象从内心得到感化。对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注重思想品德教育,积极与学校的沟通联络,保证其既能遵守矫正纪律又能顺利完成学业;对有重大疾病矫正对象,亲自上门接收,变矫正对象按时报到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定时走访;对因工作原因需要经常跨市县活动的大车司机,为其办理跨市县活动审批,确保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
      马某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沁水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6个月,由执行地司法所负责对其日常管理。马某某曾离异一次,丈夫在监狱服刑,与现任丈夫育有一子,出生未满四个月,尚在哺乳期。马某某不能工作,无任何经济来源,每月还要支付与前夫所育孩子抚养费,经济压力大,由其父母暂时提供基本生活费用。入矫后,马某某先后收到各种网贷、银行及朋友的催还款电话,无力偿还。司法所了解情况后,立即与马某某父母和公婆沟通,劝说他们帮助解决,后其父母和公婆都对其提供了不同程度的帮助。其间,社区矫正管理局多次与民政部门沟通协商,为其争取临时救助,帮其渡过难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积极协调和其家人的帮助下,马某某已还清部分欠款。2022年3月,马某某骑车外出时被车撞伤,肇事司机逃逸。司法所安排值班律师为其提供专业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通过一系列的监管、教育、帮扶、维权后,马某某对社区矫正从消极抵制变为诚恳接受,法律意识增强,生活信心大增。该案例入选了司法部中国法律服务网经典案例库。

    晋城城区“五色”教育
      夯实教育矫正

      城区司法局积极创建以监管矫正为基础、教育矫正为核心、劳动矫正为载体的社区矫正格局。在教育矫正方面,采取完善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丰富教育载体、创建教育阵地,探索“五色”教育矫正,有效提升了教育矫正效果。
      开展“蓝色”法治教育,探索“矫正+普法”模式,筑牢法律防火墙。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举案说法,将理论化、规范化的法律条文与日常生活中的案例相融合,通过线上和线下的形式,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提高其法治思维,引导其遇事依法解决,避免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开展“黑色”警示教育,形成强大威慑,杜绝重新违法犯罪。城区地处市中心,社区矫正对象人数多,且半数左右为暂住人员,在工作人员少、工作场地有限、监管数量庞大的现实情况下,城区司法局积极摸索,通过让监狱民警讲解监狱管理经验和真实案例,警示社区矫正对象珍惜社区矫正机会。此外,在每月集中教育时,让因违规被给予训诫、警告的社区矫正对象现身讲述深刻认识,警醒其他矫正对象要树牢身份意识和在矫意识,防止脱、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事件发生。
      开展“红色”榜样教育,激发社矫对象正能量,助推社区矫正的社会效果。对于社区矫正期间表现好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给予表扬,激励其他社区矫正对象向其学习。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时,西街司法所大部分社区矫正对象自发捐款、捐赠口罩,特别是社区矫正对象曾某某不仅积极捐款、捐口罩,还积极参与到抗疫志愿者队伍中,用实际行动展现正能量,实现社会价值。
      开展“绿色”心理教育,专业疏导干预危险,为重塑健康人格保驾护航。在全市率先聘请专业心理咨询机构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心理咨询和情绪疏导,从心理矫治中探寻治愈的力量,改变社区矫正对象的不良认知、情绪和行为。对于有困惑、焦虑、情绪不稳定等社区矫正对象,心理老师第一时间介入,进行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开展“橙色”公益活动教育,树立正确价值观,积极发挥治本作用。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与公共场所宣传栏、护栏的打扫、除尘、清理工作,承担社会责任,实现社会价值。社区矫正对象张某在2022年5月至6月疫情严峻时,报名参加防疫志愿活动,配合社区查验进出居民三码、入户登记排查核酸检测情况,感受到自我价值被认可。社区矫正对象赵某某在单位积极报名参加志愿防疫,为进出车辆严格查验三码,以实际行动为社会贡献力量。

    陵川县 主动衔接配合监督
    推进社区矫正法治化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刑事执行工作,检察机关是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机关,陵川县司法局主动配合检察机关开展监督检察,通过主动沟通协调、主动邀请监督、主动分析汇报等方式与检察部门衔接配合,扎实开展工作,有力地促进了该县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
      主动沟通协调。当遇到棘手的疑难问题、自己无法确定的情况时,及时向市社区矫正管理局汇报,主动与检察等部门沟通,协商、征求解决问题的恰当办法和措施,避免出现因措施不当出现执法缺位等。该县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靳某某按照原暂予监外执行通知书应于2021年12月25日到期,但其暂予监外情形未消失,因疫情原因,省外法院无法按时作出新的决定,陵川县司法局主动与县检察院沟通,征求合理解决该问题的建议和意见。
      主动邀请监督。当遇到特殊的调查评估或开展督查社区矫正工作时,主动邀请县检察院参与全程监督,主动提出问题症结或方法举措,从被动接受监督到主动亮底,做到不避讳、不躲避;检察中发现的问题,主动认领,及时整改,得到县检察院等部门的肯定和认可,督查效果突出。
      主动分析汇报。当遇到具有一定隐患的社区矫正对象时,及时主动汇报,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分析研判,做到提前预防,提前施策干预,确保该县社区矫正对象安全稳定。
      陈某某,患精神病,且系聋哑人。2021年12月3日因犯危险驾驶罪,被高平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10日,缓刑3个月。2021年12月15日,陵川县司法局收到了高平市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陈某某案的相关执行文书。随即,该局组织社区矫正中心、礼义司法所以及礼义派出所工作人员在陈某某家里对其办理了入矫接收手续。由于陈某某患精神病且系聋哑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陵川县司法局除及时向市社区矫正管理局汇报外,主动与检察等部门沟通,协商、征求解决问题的恰当办法和措施,避免出现因措施不当出现执法缺位。在检察机关的监督和指导下,陵川县司法局针对陈某某的情况作出了较为严格的联动监管措施,确保陈某某的安全稳定。

    阳城县 多措并举
    做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

      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确保其顺利融入社会,阳城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秉承“以人为本,依法管控”的监管理念,坚持“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的基本原则,遵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方针,将精准矫治和人性关怀相结合,强化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及帮扶救助。2009年至2022年底,该局共接收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14名,共依法解除11名,在册3名。
      注重“个案矫正”,保护隐私。对全县14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全部建立“个案矫正”档案,及时更新信息动态。根据他们的年龄、心理特点、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家庭监管环境不同,制订个性化矫正方案,引导他们增强法律意识,认清自身问题,从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参与矫正。同时,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给予身份保护。在审前调查评估时,走访家庭、学校、所在村居及派出所做好相应的保密工作,将知晓人员控制在最小范围;在接收入矫时,不公开宣告;在监督管理时,对其档案单独存放、专人负责,对其调查、管理、教育与成年人分开;对其考核奖惩不公开进行,并通知其监护人到场,严格落实隐私保护。
      注重“心理矫治”,对症下药。一是针对未成年人心理不成熟、易冲动、易结群、易受外界不良因素影响等青春期特点,开展“一对一”帮教。通过心理测评和谈心谈话,走进未成年人的内心,正确分析心理状态,帮助其正确调整、宣泄负面情绪,消除因犯罪而产生的心理阴影。同时注重心理辅导和危机干预,通过有效的“心理矫治”,实现稳固的“行为矫正”。二是针对他们的身心特点把严尺度,对症下药。防止太宽导致松懈,体会不到法律的约束力,太严容易产生逆反心理,欲速不达。做到宽严结合、批评表扬结合,帮助他们树立信心,分辨善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注重“亲情关怀”,耐心帮教。一是从强化未成年人家庭关爱出发,通过其社会关系、家庭构造,寻找个人性格、处事模式养成的源头,督促监护人及其亲属严格密切关注其思想动态。同时采取“用亲情来暖化、用家庭来感化”的教育方式,教育矫正其不良思想行为,从而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二是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通过协调各单位,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在新接收的3名未成年社矫对象中,其中有2名在入矫之初仍在大学就读,学校对他们作出了开除学籍的决定。为帮助其继续学业,该局成立工作小组与学校进行沟通,其中一名社矫对象的学校同意其继续读书,但本人却作出了退学决定。后续了解到本人并不喜欢本专业且有工作打算,监护人也支持本决定,为此工作人员在其适应社区矫正后,积极帮助其进行就业指导,现已成功就业。另外1名对象,经沟通无果,学校坚持维持开除学籍的决定,在其退学后,工作人员积极与其沟通为其提供帮助。目前3名未成年矫正对象在工作人员帮助下,均已成功就业。

      本版内容由晋城市司法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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