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

醉酒挪车 触犯刑法受严惩

  日前,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通报一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市民谢某某在醉酒状态下去挪车,结果引发交通事故,付出沉重代价。
  据悉,2022年12月25日16时许,谢某某将晋M牌照轿车停放在东城路某小区后,到门口的足疗店与老板聊天,并在其店内吃饭、喝酒。19时许,明知酒后不能开车的谢某某,在得知自己的车妨碍了小区居民通行后,仍心存侥幸去挪车,以为只把车挪一下地方,又不上路行驶,应该不会有事,结果刚开出数米,就直接撞上了小区大门,造成车辆及大门损坏的交通事故。
  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值班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介入调查,对醉醺醺的谢某某采取控制措施,并采血送检,结果显示谢某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98.33mg/ 100ml,达到醉驾标准。
  目前,根据刑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谢某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谢某某所持有的C1驾驶证被依法吊销,同时还将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本报记者古红军 通讯员王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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