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要闻

太原市检察院入选国家教学实践示范基地

  本报讯(记者魏巍)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促进检察教学科研与检察业务实践优势互补,共同推进检察工作和检察教育培训高质量发展,国家检察官学院设立了教学实践示范基地,由国家检察官学院各分院推荐及符合条件的检察院提出申请,并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核批准后确定。近日,国家检察官学院确定74个检察院为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学实践示范基地(2023-2025),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是我省唯一一家入选的检察院。
  今后,太原市检察院将继续落实国家检察官学院精准培训、实务咨询、理论研究“三位一体”教学实践示范基地新模式,积极开展检察课程开发和理论研究,积极打造特色检察工作现场教学点,积极参加国家检察官学院举办的各类培训,努力提升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以高质量检察教育工作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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