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要闻

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显著

  本报讯(记者关振瑛)1月12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0年4月,国务院安委会在全国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推动,自2020年4月至12月,分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巩固提升4个阶段开展三年行动。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细化实化方案,严密组织实施,狠抓任务落实,三年行动圆满收官。
  坚持政治引领,高位推进三年行动。省委、省政府把三年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推进落实,先后60余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安排部署工作。省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准实体化运行。坚持实处着眼,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在国家“1+2+9”方案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将特种设备、冶金制造两个行业领域纳入行动计划,形成1个总方案、2个专题方案、11个专项方案。在我省行动计划中,将国家安排部署的380项任务细化实化为578项具体任务。截至2022年11月底,专项整治任务已全部完成。坚持责任上肩,扣紧压实责任链条。将省政府安委会调整为省安委会,增加省纪委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等7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市县安委会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双主任。在全国率先出台“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出台《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政府规章。坚持重拳出击,打非治违重典治乱。巩固提升阶段以来,派出检查组23万组次,检查企业79万家次,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隐患1300项;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1.7万余项;责令限期整改6.9万家,停产整顿4237家,吊销证照1175家。1200余项先进经验和主要做法在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推广。坚持稳字为先,关键时期确保安全。在各关键时期,省安委会都及时召开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周密安排部署。三年行动开展以来,省市两级共制定出台1208项制度性成果,其中省级层面158项制度性成果。
  经过三年治理和发展,全省上下安全发展理念明显增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履职尽责蔚然成风,制度建设持续完善,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三年行动期间(2020-2022年)与前三年(2017-2019年)相比,全省生产安全亡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9.55%和31.30%。2022年,是近三年首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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