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沁县公安局段柳派出所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辆“货拉拉”面包车见到警车时,走走停停,行迹可疑,随即民警对车辆进行跟随检查,发现车内拉着二十余箱烟花爆竹。
经询问,违法嫌疑人段某心存侥幸,对其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外地购买烟花爆竹并进行销售的违法事实,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烟花爆竹属危险物品,运输、储存不当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未经相关部门许可,严禁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讯员裴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