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是政法领域2022年的关键词,着眼公平正义,我省不断推动政法领域改革走深走实。
我省印发《全省政法领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责任体系2022年重点任务》,明确20项重点推进的任务。研究制定《全省加快推进政法领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的实施意见》,为“两个体系”改革提供顶层设计。出台《山西省法官检察官员额退出管理办法》,健全员额法官检察官管理制度,2022年完成法官检察官入额审批221人。与此同时,我省优化政法机构改革,扎实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对全省法院人民法庭进行专业性、功能性、结构性调整,研究解决法院系统“案多人少”问题。
强化专职法律监督、刑事诉讼监督,检察机关强化能动履职,制定《关于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意见》,全覆盖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167个,对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提出书面纠正意见,开展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试点,部署开展社会危险性条件量化评估,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全省检察机关认罪认罚适用率为89.27%。强化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增强监督的精准性和权威性,公益诉讼办案量走在全国前列。
完善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制定山西省党委政法委《常态化执法司法检查工作机制》《开展执法司法质量状况评估工作机制》,制定统筹全省政法系统督察巡查工作《暂行规定》,授权开展年度执法巡查工作,提升政法系统督察巡查工作质效。
改革创新,大胆探索,在2022年的山西政法机关蔚然成风。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山西,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提供典型经验和复制样本,一批具有山西特色的法治产品叫响全国。
我省认真履行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职责,推动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和依法治省办会议,印发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的工作举措》《〈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评分标准》等制度文件,通过制度引领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在“一市一区一县”创新开展“三位一体”建设试点,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省督察,在全国率先构建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会议述法”工作模式,研究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推动法治保障更加坚实有力。
我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太原市荣获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命名。建立行政立法服务保障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机制,完成立法审查、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各项任务。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督促省级行政机关建立裁量权基准制度和“三张清单”制度,开展七大重点行政执法领域案卷评查和全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请印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向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的决定》,推动乡镇、街道形成“一支队伍管执法”。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如期完成行政复议职责整合,部署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行政复议改革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我省全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升级版”,开展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专项活动,加大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将“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连续第四年列入省政府年度民生实事,免费解答人民群众法律咨询51.92万人次,办结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12150件。引导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业健康发展,我省无律师县全部摘帽,42家停业县级公证机构全部完成整改、恢复正常执业,全面评查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能力,司法鉴定和仲裁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本报记者杨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