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要闻

我省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

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相关人员追责问责

  本报讯(记者王旻)近日,省安委会印发《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决定在全省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此次行动将持续到5月底,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市县全面排查、省级督导检查同步开展、一体推进的方式进行。
  此次行动煤矿重点抓以下内容: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情况方面,聚焦采空区、废弃老窑、瓦斯富集区、井下火区进行普查,全面查清矿井隐蔽致灾因素,落实隐蔽致灾因素治理措施;采掘部署情况方面,聚焦矿井采掘接续,严查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及超层越界、开采保安煤柱等行为……煤矿建设项目方面,聚焦矿井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组织施工,严肃查处假整合现象;露天煤矿方面,聚焦边坡治理和监测、车辆运输等关键,切实整治边坡角设计不合理、台阶超高过窄等突出问题;长期停产停建煤矿方面,聚焦电子封条加装、限制供电、人员巡查等情况,严禁违规恢复生产;即将关闭退出煤矿方面,聚焦驻矿盯守情况,严禁以回撤设备名义违规组织生产。
  非煤矿山重点抓以下内容:露天矿山方面,紧盯高陡边坡和排土场,严查在线监测运行是否可靠、是否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排土作业,严查“一面墙”式开采;地下矿山方面,严查不按设计施工、图纸与实际不符、违规转包分包等非法违法行为,对采空区进行全面调查和彻底治理,认真排查采掘、运输、顶板管理、爆破作业等关键环节;尾矿库方面,高度关注“头顶库”,对湿排尾矿库和干排尾矿库分类施策,针对性开展排查。
  省安委会要求,各督查检查组要采取随机抽查、突击夜查等方式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敢于动真碰硬,敢于攻坚克难。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当即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矿山,坚决停产整顿,依法依规严格处罚并挂牌督办,确保风险防控到位、隐患整改到位。综合用好提醒、通报、约谈、曝光、“黑名单”、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等手段,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人员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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