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山西戒毒

凝聚两翼合力 共建全新格局

我省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前期对接全面完成

  本报讯(通讯员李卫 王峰 王超 孙鸿儒)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是戒毒机关今年一项重点改革任务。继董村戒毒所、下寨戒毒所之后,大辛庄戒毒所、新店戒毒所、临汾戒毒所、省女子戒毒所先后于近日与对口检察机关召开联席会,商谈检察监督相关事项,此举标志着我省戒毒检察监督即将转入实质运行阶段。
  2月24日,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贾潞斌,第五检察部主任张文福,潞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建龙等一行7人前往大辛庄戒毒所,参加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联席会议。会上,张文福宣读《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细则(试行)》,阐述实施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详细介绍检察监督的重点内容、开展方式、联络机制等。陈建龙表示,将紧紧围绕上级决策部署,打造“监督与支持并重”“创新驱动数字赋能”的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长治方案”;要进一步推动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戒毒机关共商共建、互联互促,做好协同联动、优势发挥、程序规范等六项工作,凝聚“检察+行政”两翼合力,努力共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协作配合、高效智慧”的监督新格局。该所党委书记、所长宫俊昇详细介绍了场所基本情况及历史沿革,表示将全力做好办公场所、工作设施、生活环境方面的服务保障,最大限度为检察监督提供便利条件。同时,希望双方进一步深化合作、守正创新,努力提供更多可复制、能推广的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长治样板”。贾潞斌强调,要充分认识开展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学习总结试点经验,准确把握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相关规定,厘清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的范围,明确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的方式,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同配合,推动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3月1日,临汾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忠庆一行9人到临汾戒毒所就检察监督试点工作进行调研座谈。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戒治区戒毒人员宿舍、康复训练中心、食堂、戒毒医院等地,详细了解戒毒人员生活、医疗卫生、学习、康复训练等情况,对戒毒人员“四大现场”监控全覆盖、戒毒人员人身安全保护、应急处置预案等方面进行重点了解。在随后召开的工作推进会上,临汾戒毒所有关人员详细介绍管理执法流程、戒毒工作职责范围、戒毒人员收治等方面情况,表示将主动接受监督,支持配合人民检察院检察监督工作。检察机关就检察监督重大意义、方式方法等发表意见,表示将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助推戒毒工作高质量发展。双方还就一些细节进行磋商研讨,确保试点工作有亮点、有成效、有经验。
  2月22日,新店戒毒所、省女子戒毒所与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联席会议。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向荣,太原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宫晓旭参加会议。孙向荣从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的目的、监督方式、监督内容等方面,与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就如何更好发挥派驻检察官职能作用、高效开展检察监督、有力地推动戒毒工作健康发展提出了意见,并对驻所检察官办公室建设提出了建议。新店戒毒所党委委员、副所长武卫耀,省女子戒毒所党委委员、副所长沈兆华分别介绍了场所基本情况及历史沿革,对执法工作中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进行沟通,就建立检察监督工作机制,对场所民警开展警示教育、执法规范化培训等方面提出建议。双方就规范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讨论交流,表示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有力有序高质高效推进检察监督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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