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泽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民警在执行野外用火巡逻检查任务时,查处两名野外违规用火人员。 经询问,当日,违法嫌疑人郭某某、史某二人骑摩托从陕西省行驶至安泽县府城镇第五村石站,因太累便在路边吸烟解乏,后随意将烟头扔至路边引发杂草失火。目前,民警对二人野外吸烟用火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二人作出行政处罚。
本报记者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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